进入夏季,短时强降雨、大风等天气多发,树倒砸车的事情不时发生。有的车主通过保险获得赔付,却要承担来年保费增长的压力;有的保险公司拒赔,车主最终自认倒霉。作为车主的你,有没有想过路边的树木是有管护单位的
进入夏季,短时强降雨、大风等天气多发,树倒砸车的事情不时发生。有的车主通过保险获得赔付,却要承担来年保费增长的压力;有的保险公司拒赔,车主最终自认倒霉。
作为车主的你,有没有想过路边的树木是有管护单位的,出现这种情况,可以尝试向责任单位要求赔偿?
车主遭遇
管护公司称树枝掉落是因自然灾害,拒绝赔偿
7月26日,记者联系万先生的时候,他刚从汽车维修公司拿到定损单。补充进起诉状后,他将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状告广东东莞东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繁琐的维权让万先生觉得很烦恼。这份烦恼始于一个多月前。6月23日下午2点左右,万先生停在路边停车位的车被掉落的树枝砸中,多处受损。
事发现场。受访者供图
“知道后,我就立即跟保险公司联系,同时打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万先生告诉记者,起初联系12345只是想让有关部门来清理掉落的树枝。经人提醒他才知道,这种情况可能不需要自己承受损失。
随后,在与树木管护公司的工作人员沟通时,万先生提出了由对方赔偿损失的要求,得到的回答是“咨询律师后回复”。等了一周的时间,万先生主动跟工作人员联系,对方明确表示:“树枝掉落是因为自然灾害,不是我们的责任。”
“我还提出可以走我的保险,由对方承担后期增加的保费。”万先生告诉记者,这个折中的方案同样遭到拒绝。
由于路面和树木管护是东莞东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外包给这家公司的,万先生尝试联系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仍然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
近期,不时有车主在社交平台发声,称大风刮断树木砸到自家的汽车。不少有相同遭遇的网友跟评。记者注意到,有的车主即便知道可以找责任单位要求赔偿,但鉴于“麻烦”“不值当”等因素,最终选择“走保险”。在万先生发布的维权视频下方,网友也分成了“支持派”和“反对派”。
万先生的车初步定损5000多元。虽然钱不多,但身为老师的万先生认为,不管最终结果如何,都是给学生树立了“勇于争取自身合法权益”的榜样。
专家声音
此类侵权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对于上述树倒砸车的情形,民商法专家、重庆绮惠法律研究院院长吴春燕表示,可以向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或林木所有人主张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管理人或所有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城市绿化条例》第十七条明确,城市的行道树及干道绿化带的绿化,由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管理。
“在要求赔偿无果的情况下,车主可以考虑起诉。”吴春燕介绍,此类侵权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由林木管理人或所有人来证明其尽到了管理职责、履行了安全保障义务,没有主观过错。
那么,车主需要作何准备?吴春燕告诉记者,车主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车辆已受到损害的事实、车辆的损害是由树木折断所致、对该树木有管理义务的绿化行政部门或林木所有人的身份。
针对上述工作人员所称“树枝掉落是因为自然灾害”,吴春燕表示,如果林木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有证据证明大风天气达到了自然灾害的程度,符合不可抗力的情形,可以免除责任。此外,对于其他树木倾倒、树枝掉落的情形,如果林木管理人或者所有人有证据证明其尽到相应的管理、维护、警示等安全保障义务,不满足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也无需承担责任。
如何定义不可抗力?《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吴春燕指出,天气预报播报有大风天气,可视为林木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已经预见到该天气及可能带来的风险。不过她认为,这并不意味着林木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就一定要承担责任。“如果他们有证据证明该大风天气所带来的风险已达到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程度,则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从而构成免责。”
吴春燕指出,如果是小区内的树木倾倒或树枝掉落,物业也应参照上述规定承担责任。
此外,针对车辆没有停放在规范车位被砸的情况,吴春燕表示,车辆未停在规范车位被砸不属于林木管理人或者所有人可以免责的法定理由,但车主的行为也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的规定,可以减轻林木管理人或者所有人的责任。”
法院判例
被告举证“不可抗力”“已尽到职责义务”多不被采纳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记者查询到一起同样发生在东莞的类似侵权纠纷。判决书显示,2018年5月25日,张某某骑行经过东莞市南城鸿福西路时,被绿化带上突然断裂的大树砸伤。经专家论证,大树断裂的原因是受到天牛等虫害危害。张某某被鉴定为一级伤残。
张某某因此向法院起诉。法院认定,负责该路段绿化养护、环卫保洁工作的东华公司未尽到管护责任。由于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将道路养护的职责委托给东华公司,东华公司以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发生效力。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可在承担侵权责任后再依据合同书要求东华公司承担合同责任。南城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依据生效的民事判决书向张某某支付了赔偿款200余万元。
以“树木折断、轿车”为关键词,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共检索到228篇裁判文书。大部分案件是车主和小区物业、绿化管理部门之间的侵权纠纷。
以今年7月12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一份判决为例,2022年8月23日凌晨,路某将轿车停放在小区停车位时,旁边的大树倾倒,致车辆受损。就赔偿问题,路某以小区物业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物业作为小区树木的管理人,对树木有管理、维护、防范、控制风险发生的义务。物业虽向法院提交绿化部的工作记录及照片,但照片均系在事故发生后拍摄。物业也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得知天气预报后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树木折断,因此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对涉案树木的管理、维护及防止危险的发生已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不足以认定其不存在过错。根据物业提交的事故发生时大风黄色预警的证据,该天气仍属于一般天气,且气象台已发布了预警,因此事发时的天气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情形,而且事发现场仅涉案树木倾倒,未出现大范围树木倾倒的情况,因此物业辩称不可抗力因素,法院不予采纳。综上,物业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不存在过错。根据过错推定原则,物业应承担树木倾倒致损责任。
记者梳理发现,此类案件的涉案被告多以“事发时天气恶劣,属于不可抗力”“日常已做好管理、维护,尽到相应责任义务”抗辩。但审理法院多不予采纳,以“提交证据不足以证明构成免责”认定被告应承担侵权责任。
不过,也有判决认定,在气象部门发布了大风、暴雨、雷电预警后,原告仍将车辆停放在靠近大树的停车位上,也存在过错,应适当减轻林木管理者的责任。
对于原告的赔偿请求,法院一般会全额支持车辆维修费用、定损金额;因车辆受损产生的额外交通费,如果原告不能提供交通费发票,法院一般会酌情支持。而误工费、车辆贬值的赔偿请求,则会被法院驳回。
新京报记者 行海洋
编辑 白爽 校对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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