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的刑罚:木箱中女子被活活饿死,曾国藩心腹的儿子被示众

发布时间:2023-08-01 09:59:37 发布人:hao168

清朝时期五花八门的刑罚,集合了几代人的聪明才智,让违反规则的人痛不欲生。【鞭笞】这是一种古老的的刑罚之一,最早开始于西汉时期,主要用于轻微责罚犯人,由于封建社会阶级观念严重,很多有钱有地位的人都会对犯

清朝时期五花八门的刑罚,集合了几代人的聪明才智,让违反规则的人痛不欲生。

【鞭笞】这是一种古老的的刑罚之一,最早开始于西汉时期,主要用于轻微责罚犯人,由于封建社会阶级观念严重,很多有钱有地位的人都会对犯了错的下人或穷人动用私行,比如偷了东西的人就会被吊在树上用鞭子抽打。在如今的世界上,还有十六个国家保留着鞭刑,包括马来西亚、阿富汗、巴基斯坦、新加坡等。

【清末外蒙古正在接受“被饿死”刑罚的女子】这种木箱式的牢笼是游牧民族中广泛使用的便携式监狱,随时随地可以惩罚犯人,被惩罚的犯人的头和一只手被卡在木箱外,用于喝水,但不给食物,让犯人活活饿死。

【足枷】押解流放犯人的路上,需要休息时,会给犯人脚上戴上木枷锁,这样既不影响犯人吃饭、小便,又能防止犯人逃跑,但时间一长,脚踝处都会生疮、腐烂。

【笞刑】影视剧中经常会看到“50大板”,一般打的都是屁股和背部。其实在古代每个朝代的规定是不一样的,隋唐时期50以下叫笞刑,50以上叫仗刑,打的部位是大腿、屁股、背;宋朝时分为臀仗和脊仗;元朝至清朝,笞刑只打屁股。

【清末外蒙古地区的刑罚】这种刑罚看起来非常简单,仅仅在犯人脖子上固定一条特别粗的铁链,犯人基本上可以自由活动,但脖子负重四五十斤,长时间都会使皮肤溃烂。看管犯人的差人无需担心犯人会逃跑。

【清末广东地区刑罚】照片拍摄于1900年广东,犯人虽然没有戴木枷,但脚上戴着脚镣,,脖子被坠着铁块的铁链拴着,使犯人不能直立行走,也不能灵活地自由移动,放风时也能很好地防止犯人逃跑。

【示众】照片上被吊起来示众的人叫陈兆棠,清朝末年的潮州知府,无辜残害百姓,杀人如麻,1911年被起义军抓获并且吊在潮州府衙的照壁上,旁边挂着“处决民贼陈兆棠以谢天下”的白布,随后被枪决。陈兆棠的父亲陈士杰是晚清名臣曾国藩的心腹幕僚之一,曾任山东巡抚、浙江巡抚、兵部侍郎等职位。

【坐笼】相对于站笼,坐笼稍微好点,最起码不用悬挂,但依然不能动弹,犯人被关在特别矮的木笼中,手脚都用铁链固定,等犯人因为缺水昏死过去后,再用水将其泼醒,继续折磨。时间一长,四肢和腰部都会失去知觉。

【站笼】这是明武宗时期的大太监刘瑾发明的一种刑具,让犯人踮起脚尖站在木笼中,露天曝晒,让犯人从身体和心理上都承受巨大的折磨,一般人不超过一天,腿和脚就会酸困得受不了,常用于审讯逼供或重罪犯,需要加重刑罚时,就将脚下的垫砖抽去,让犯人悬立而死。(欢迎关注小辫儿说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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