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王6岁幼子被俘后,慈禧下令3000刀凌迟处死,这传言是真的吗?

发布时间:2023-08-14 09:15:18 发布人:hao168

关于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之子石定忠,一直有一则骇人听闻的传言在网上流传。被俘时年方6岁的他,被慈禧太后下令3000刀凌迟处死。这一类文章说得有鼻子有眼,就像写作者自己亲眼看见一样。有说行刑之人感觉石定忠

关于太平天国翼王石达开之子石定忠,一直有一则骇人听闻的传言在网上流传。被俘时年方6岁的他,被慈禧太后下令3000刀凌迟处死。

这一类文章说得有鼻子有眼,就像写作者自己亲眼看见一样。有说行刑之人感觉石定忠太可怜,用毛巾捂住他的口鼻割完。也有说割了两刀后行刑的人感觉太残忍,上奏慈禧,慈禧批准在石定忠成年后再进行凌迟……

其实这些完全是无聊自媒体为博眼球而自行编造,没有任何根据。先说一点,石达开全军覆灭是在同治二年四月(1863年6月),当时主理朝政的还是议政王恭亲王奕訢,所有地方督抚关于太平天国的军情上奏,递交对象都是议政王、军机大臣。而且当时慈安尚在,两宫皇太后一起垂帘听政、参与决策,慈禧还不能像后来那样只手遮天。

那么,石定忠在被清廷俘虏后,命运到底如何?

四川总督骆秉章在抓住石达开父子后,递交给清廷的奏报上写着:

“石达开父子及曾仕和、黄再忠、常普成五犯,于(五月)初十日押解到省。……石达开自供与洪秀全等自广西金田起事即封伪王及窜扰各省情形,历历如绘,皆臣所素悉,语皆符合,且其枭桀之气,见诸眉宇,绝非寻常贼目等伦,实为石达开正身无疑。

本应槛途京师,以彰国宪,惟因道途遥远,着名巨憝,未便久稽显戮,谨援陈玉成之例,当即恭请王命,将石达开极刑处死。……其子石定忠,现年五岁,例应监禁,俟及岁时照例办理。”

按照清廷原本的规矩,抓住翼王这类“首逆”,应该押到北京献俘,再在北京处死。当年的扫北军统帅林凤祥、李开芳就是如此。

英王陈玉成于1862年5月被清军抓获后,本来也要槛送到北京,因为沿途都有英王旧部与捻军意图堵截救人,负责押送的钦差大臣胜保为避免有失,上报朝廷,朝廷同意就地凌迟处死,陈玉成于6月4日在河南延津被杀。

从此也成为定例,再抓住太平天国“首逆”,一律就地处死,所以骆秉章上奏中就写了“谨援陈玉成之例”。石达开与数名部属于1863年6月25日被杀害于成都。

骆秉章奏报最后写得很清楚:“其子石定忠,现年五岁,例应监禁,俟及岁时照例办理”。这个“照例办理”又作何解?是指长大后再凌迟?

《大清律例》“谋反大逆”里规定:

“凡谋反及大逆,但共谋者,不问首从已未行,皆凌迟处死。正犯之祖父、父、子孙、兄弟、及同居之人,不问异姓,正犯之期亲伯叔父,兄弟之子,不限已未析居、籍之同异,男年十六以上,不论笃疾废疾,皆斩。男十五以下及正犯之母、女、妻妾、姊妹、若子之妻妾,给付功臣之家为奴……”

根据《大清律例》,凡是男性十五岁以下的“逆属”,均“给付功臣之家为奴”。

在这条法例之下,还有数条“条例”,清楚写着如何执行:

“反逆案内律应问拟凌迟之犯,其子孙讯明实系不知谋逆情事者,无论已未成丁,均解内务府阉割,发往新疆等处给官兵为奴,如年在十岁以下考,牢固监禁,俟年届十一岁时,再行解交内务府,照例办理。”

不用凌迟,阉割之后发往新疆为奴,为的就是要让“谋逆”的人断子绝孙。骆秉章奏折中称石定忠“俟及岁时照例办理”就是指按照这条条例处理。

同样的遭遇,还落在太平天国另外一位领导人家属的头上,就是南王冯云山家人。

冯云山在参加金田起义之后,留在广州府花县的家属很快被清廷逮捕,祖坟都被扒了个精光。

冯的家人曾经尝试逃走,但母亲胡氏、妻子练氏、弟弟冯戊科、大儿子冯癸方、次子冯癸茂都先后被抓住,只有幼子癸华逃出,最后不知所踪。

冯云山的家属被抓后,一直关押在广州府监狱内,一关就是几年。1855年,广州知府向上级提交一份《处置冯云山家属呈文》,里边写道:

“……反逆案内律应凌迟之子孙讯明不知谋逆事情者,无论已未成丁,均解内务府阉割,发往新疆为奴,缘坐妇女发各省驻防为奴。今冯亚养(癸方)年十九岁,冯癸茂年十三岁,均系冯云山亲子,例应解京阉割,转发新疆。冯胡氏系冯云山亲母,冯练氏系冯云山嫡妻,例应发驻防为奴。”

从这份呈文可以看出,当时对“逆属”的处理,是严格按照《大清律例》的规定进行,石定忠的命运也应该是如此。

石定忠有没有等到十一岁的时候被阉割送去新疆?还是在这期间发生了其他变化?

民国期间曾经有人写过一本书,在里边信誓旦旦地说道,石定忠在长大后改名“时雨化”,入绵州州学读书,在光绪丁酉年(1897年),科举拔贡,获分配去贵州当知县,其人能诗画,谈吐风雅,潇洒出尘等等。

民国年间,有众多太平天国传说逸闻流传于坊间,当中绝大部分都是道听途说再加油添醋,甚至无中生有,可信度近乎零。这则石定忠改名参加科举,甚至还当了知县的传说,只要熟悉清朝科举制度的人都知道完全不可能发生。与“真正的翼王没死,死的是长相酷似翼王的翼王干女婿马监生”一样,纯粹是人们为了怀念石达开而特意编造出来的美好愿望而已。

一个未成年“逆属”的生死,在太平天国覆亡后,正规的官方资料自然懒得再记载,因此查不到任何确凿消息,只能依靠各种稗官野史。民国年间,浙江人柴萼整理了不少明清遗闻掌故,于1926年出版了著名的野史笔记《梵天庐丛录》,其中就有一则内容关于石达开幼子:

“翼王之就擒于四川也,有子仅三龄,并受缧絏,下之狴犴,使二妇抚育之,俟成年然后就戮。儿在狱,日思其父母,啼不止。二妇噢咻之,无效,则反恼曰:‘乳臭子,将挞而杀之’。儿啮妇,复狂啼。如是者数月,两目致赤肿,审其非凡儿。后数年,善言语,而报仇二字不绝其口。官恐贻后日患,乃就狱缢杀之。”

无独有偶,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香港《华字日报》上也有一则类似的记载:

“骆文忠公秉章,粤之花县人。石达开就戮时,殷殷以幼子为托,文忠以与同乡,许之。养其幼子于署,将冠矣。文忠一日试之曰:‘汝已成人矣,将以何者为自立计耶?’石子大言曰:‘我惟有属父报仇耳。’文忠大骇,阴使人鸩之。呜呼,戾气所钟,一至于此哉!”

这两则记载有谬误之处,如石达开并非广东人,是广西贵县人,因此与骆秉章并非同乡。但石定忠的结局都是一样,就是大叫“为父报仇”,把清廷官员吓坏了,深恐惹祸上身,为免夜长梦多,即使还没够十一岁,也被官员暗杀处死。

这两则记载出自于野史,在没有确凿史料发现之前,也为石定忠最后的结局提出了一种可能性,至少比起什么“参加科举拔贡当了知县”要可信得多。

大家都在看
Copyright © 2018-2020 郓城中悦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24501号-2 技术:ZYY时尚网
鲁ICP备20017431号网址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