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游客向景区员工连泼3杯热水,山东警方回应

发布时间:2023-08-21 15:35:50 发布人:hao168

费县东蒙镇派出所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公安机关对泼水女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全文736字,阅读约需2分钟 新京报记者 赵敏 编辑 杨海 校对 赵琳8月19日,山东临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一女子三次

费县东蒙镇派出所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公安机关对泼水女子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全文736字,阅读约需2分钟

新京报记者 赵敏 编辑 杨海 校对 赵琳

8月19日,山东临沂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一女子三次向工作人员泼热水,引发网友关注。21日上午,费县东蒙镇派出所回应新京报记者称,当事人报警后,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调查,并对泼水女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据费县发布官微消息,8月19日,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肖某梅在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漂流时发生碰撞,导致身体轻微擦伤,眼镜丢失。景区协调解决过程中,肖某梅情绪失控,将热水泼到景区管理人员王某平脸上,王某平报警。费县公安局及时介入调查,对肖某梅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决定。对于网上反映的其他问题,费县已成立调查组,正在进一步调查。

据新京报报道,被泼男子为费县沂蒙山峡谷漂流景区运营总监王一平。他向新京报记者回忆,19日,当时该女子及同行人员来到景区办公室,声称在漂流过程中眼镜丢失,且因鞋子踩到青苔滑了一下,要求景区赔偿。工作人员给女子一行用一次性纸杯倒上热水,并与该名女子协商。

据王一平介绍,景区对漂流明确规定,要求眼镜、手表、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能带上船,如果因此发生物品损坏遗失,概不赔偿。工作人员与该女子协商无果后,找到了负责赔偿事宜的王一平。

王一平称,从进入办公室到自己被泼,不到50秒的时间。据他回忆,刚到办公室后,自己就表明是景区经理。王一平告诉新京报记者,双方简短言语沟通后,该女子情绪激动,拿起纸杯向他泼水。

监控视频显示,女子接连拿起桌上的三个纸杯,砸向坐在其对面的黑衣男子(王一平),砸出的杯中有水。该女子旁边的男士说,“管谁(这样)都不行,你凶什么?”

王一平称自己被热水烫伤后,到办公室旁边的超市拿了冰块冰敷,并报警。很快他的脸上便起了水疱,到医院进行处理,目前正在医院挂点滴,进行补水、消炎。

王一平出示的受案回执。受访者供图

部分来源:费县发布官微

值班编辑 李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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