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欧洲古代文化思想的起源——教派与契约精神的结合

发布时间:2023-08-23 12:46:56 发布人:hao168

欧洲古代的文化历史占据了整个西方大部分历史。若对于欧洲古代文化社会剖析,会发现在文化思想进步的同时与之产生联系的是一种以契约精神为代表的欧洲特色思想文化。让我们一起来探索下,在契约精神的影响下欧洲古代

欧洲古代的文化历史占据了整个西方大部分历史。若对于欧洲古代文化社会剖析,会发现在文化思想进步的同时与之产生联系的是一种以契约精神为代表的欧洲特色思想文化。让我们一起来探索下,在契约精神的影响下欧洲古代的文化思想是如何进步的?

一、契约精神

1、起源于人民

中世纪的欧洲文化是整个欧洲历史的精华所在。由日尔曼传统、古典文明以及基督教组成的三大因素,是当时契约精神的起源。西方人在日耳曼人的生活中,发觉了契约精神。据《日耳曼尼亚志》记载西方古代的日耳曼人对于政治以及军事有着极高的要求。

在人民方向,主要体现在刑罚方面。日耳曼人的首领明确的身份信息只是精神首领,这也是西方与东方古代社会最大的不同之一。当然,这也跟日耳曼人的居住地理环境有关。最早时期日耳曼人居住的土地面积是西方古代各个国家之中面积最多的国家。

以畜牧业、农业为发展的国家行情,更像是中国古代的经济制度。所以,日耳曼人的思想以及能力都十分平均。日耳曼人的国王拥有奴隶主的身份,因此与平民之间只存在奴隶主与奴隶的关系。在政治方面也并没有绝对权利,这也是契约精神逐渐形成的关键所在。

2、修正于百姓

古典文明也是西方古代独有的文明种类。在古代欧洲的古典文明中,罗马法是最具有代表性罗马法的创造以及延传对欧洲古代后世的影响极其深远。公元前476年,日耳曼人入侵罗马帝国后,建立了庞大的日耳曼国家,并效仿之前的罗马帝国编撰法律,而与之前的罗马法律最大的不同,就是法律中的契约关系。

在古罗马帝国中的罗马法,对于人身份等级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契约关系基本上不存在。古罗马帝国对于建立国家的手段就是杀戮。西方人民在罗马人的杀戮下接受了拜火教的教派思想,以及古罗马人军事大于文化的教育理念。军事方面的强硬态度。往往会让百姓吃不消。

这也就是为何日耳曼法能够成功取代罗马法的核心所在。日耳曼人攻打了西罗马帝国以后,虽说法律均效仿罗马帝国,但其内容全是与罗马法相反的内容作为法律基础。也是从日耳曼帝国开始,古代欧洲人民正是延续了以罗马法为框架而建造法律的原则。

当然,在西方古代还有其他法律代表—《萨克森法典》也是西方古代主要法学代表之一。随后,经过不到百年的时间,罗马法就完全战胜了《萨克森法典》从而成为了欧洲古代最正式的法律。

罗马法之所以能传袭千年,并不是因为罗马帝国的法律有多么优秀,而是后来日耳曼人将契约原则写入了罗马法。这种契约权利在最大程度上保留了人民利益以及贵族的身份地位。所以这种权利的法律原则,才能一直在西方古代延续下去。

3、完善于教派

前面以日耳曼人创造的古典文明给契约精神建立了框架,真正完善契约精神思想的,是世界三大教派之首的基督教。基督教撰写了《圣经》,而《圣经》中《旧约》和《新约》的篇章中的“约”字正是契约的意思。古代的欧洲人民认为,耶稣是上帝的儿子,也是上帝与信徒之间唯一的桥梁。

根据《圣经》之中的原则,若是想要成为基督教派中的一员,必须与上帝之间建立契约关系,违约必然会受到惩罚。这种思想上的契约让西方人民在罗马帝国覆灭以后,拜火教的失传下得到了真正的精神信仰,明确的契约关系让西方人民思想得到了救赎。

无论国家与国家之间存在怎样的纷争,终归属于一个教派属于一种契约思想。由于基督教派的不断壮大,这种契约原则也成为了古代欧洲社会中主要的精神思想流传史册。

三、契约精神的发展

1、封建制度的推波助澜

欧洲古代封建制度的建立,成功地将君主与下臣之间的契约关系推得高于国家权力。君臣之间的等级层次分明,主要通过封邑土地。下臣宣誓效忠,从而与君主之间产生契约关系,得到所属的封地,下臣的义务就是根据契约关系守则,服军役,出席法庭,提供意见,或者在特定的情况下对君主提供安全保障。

这也成功打压了欧洲古代贵族血统的国家权力。随后,君主与下臣之间的土地契约被国家正式建立成一种独有的土地占有制—采邑制。采邑制就是采邑者必须履行契约原则中所有义务,才能获得自己世袭的土地。

这也导致中世纪起,欧洲古代的大部分百姓从平民成为了依附于封建主的农民,进一步加深了欧洲古代封建制度的成立以及封建阶级的加重。

2、封建庄园的完善

封建庄园是古代欧洲封建制度的延伸品。在11到12世纪之间,随着封建庄园制度的兴起,英国政府创造了独有的庄园习惯法,以此来保护农民阶级的利益。这种法律的形成。让农民以为社会阶级开始偏袒于农民,从而达到了更多农民效力于庄园主的场景。

习惯法的形成加重了英国古代封建制度的统治,契约精神在此时已经从法律层面到达人们的思想层面。这时的农民对于庄园主的尊重更像是对于一个教派的信仰。法律不仅规定了义务还规定了双方的精神问题。只有精神层面存在契约,欧洲人民才认为契约精神是真正存在的。

因此,契约精神再一次因为西欧社会的改变,得到了更大的发展。然而契约精神也成为的一个爆发点,挑起了庄园主与农民之间的战争。对于具有绝对服从意义的契约精神,庄园主正是利用了这一点,立下了许多让农民无法达到或者苛刻的契约制度,甚至泯灭了人性。

中世纪时期,封建庄园制度成立以后,随着契约精神逐渐加重,很多农民带动庄园开始起义。起义的结果,就是国家对于契约重新规划新的定义。西方古代思想,主要以自由、平等、协商为主。虽然农民无法跳脱出奴隶主阶级,但是也拥有为自己身份拼搏的权力—契约。

在契约的规定下,虽然二者之间存在雇佣的关系。但是也否决了从农民生下来的那一刻身为奴隶的社会事实。这就是西方古代众多农民反抗近50年的结果。

总结

契约精神是欧洲古代社会精神层面的支柱,也是推动西方文明进步的核心。

从西方古代的君臣制度、采邑制、庄园制度的发展下,契约精神在其中发挥着核心作用。由基督教派最先产生的契约思想,让西方人民有了精神依靠,可以促使人们为了追求自由、平等、协商等权利拼搏,从而使欧洲社会产生了人文以及理性主义。

西方古代著名思想家,尼梭的《社会契约书》中曾写道,契约精神不仅仅局限于君臣、庄园主与奴隶的关系之间,而是已经渗入到西方古代社会的各个层面,从百姓到国家,契约精神逐渐成为了欧洲古代文化、政治、教育以及思想的核心。

参考文献:

1、《论欧洲文化的特性—看中世纪欧洲的契约精神》

2、《欧洲中世纪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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