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格兰的继承制度:任何一个人死后,家庭所有成员都将成为继承人

发布时间:2023-08-27 12:27:30 发布人:hao168

文|巴普罗的独白编辑|巴普罗的独白在苏格兰土地上,斯科特人的继承制度与皮克特人的很相似。斯科特人整个社会结构中是以家庭为基础的,最基本的单位是“derb-fine”或”家族或亲属(certainkin

文|巴普罗的独白

编辑|巴普罗的独白

在苏格兰土地上,斯科特人的继承制度与皮克特人的很相似。

斯科特人整个社会结构中是以家庭为基础的,最基本的单位是“derb-fine”或”家族或亲属(certainkin),由同一祖先传下的四代人组成,所谓一个祖父、及其儿子,孙子及曾孙。

这个团体中,任何一个人死后,其他所有成员都将成为他财产的继承人。例如国王的继承人是从国王所在的亲属中选出来的,而且为了避免符合条件的继承人之间的冲突,一般在国王生前就已经选好了指定的继承人选。

继承人被称为tánaiseríg,由此派生出关于这一制度的属于tanistry(族长后继承者选定制,也成为选长制度)和tanist(酋长继承人)。

斯科特人的继承制度也是古代凯尔特人的所普遍采取的王位继承方法,必须是男性,并在年龄及各个方面才能符合最佳人选,同时这种继承制度深受母系社会制度因素的影响。

所以王位的继承人可以是兄弟,无兄弟,应是叔父或侄儿等,但不能是儿子,因为按照当时的观念,母子是最亲近的,母子在同一氏族属同一血统,而父兄却不在这一血统的缘故。国王死后要将王位传给非血缘最亲的人,而母亲非血缘最亲的人是另外一个儿子。

在贵族的传袭制度中也是一样的。高地氏族制度在封建社会中留存下来,这显现了高地氏族制度的优越。表面上,高地氏族制和封建社会似乎完全不兼容。氏族制本质上是部落形式的,而封建制度则是一切归于国王世袭并伴随着严格的等级制度。

唯独凯尔特人继承的非世袭制度在苏格兰找到了一个两种对立力量的妥协。在这种制度的等级中,虽然国王被视为至高无上的领袖,但他的产生比世袭更加“民主”,这种制度在古爱尔兰也是如此。

实际上,早期的苏格兰统治者没有其他的选择只能接受这种妥协,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全国的大部分地区并不在皇家直属控制范围,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中世纪,特别是在西部群岛和北部地区,成为斯堪的纳维亚的地方前中世纪典型的继承制度。

一旦国家完全统一,对族长和国王的双重忠诚将成为一个潜在的问题。当国家发生冲突时,氏族首领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就变得十分明显。

氏族制度

很多宗族描述成“氏族(clan)”,但这个词涵盖了太多不同时期的重大问题。广义来讲,它意为着有广泛的具有因受保护而依附于大家族的追随者,其他的分支在家族的姓氏里虽拥有一个相同姓氏但却无血缘关系的亲属。

例如,唐纳德家族的Maclans的这个名字,同时暗示了随父亲姓氏的复杂性。个人的问题可能是他名字里包含着父亲的姓氏,要不然他就会选择更遥远的祖先的姓氏。无论哪种方式,都很难联系到他最准确的宗族里。

姓名的采纳

在那些家族中除了“天生的人”(血统关系)之外,还包含很多“血缘破碎的人”。这些高地人由于某些原因而不再使用自己的名字。最著名的例子应属马基高家族(MacGregor)。

在1603年由于受到暴力犯罪的指控,马基高这个名字被禁止,马基高家族被迫选择其他的名字。如未履行则被视为死罪。马基高家族受到了长达一个多世纪的迫害,

直到1774年这道法令才被废除,沃尔特史葛爵士的小说,《雾的孩子》中记载了这些迫害。最著名的形象要数罗布罗伊,他被描写成一个的亡命之徒,在小说中反复被提及。

为了提升在家族追随者的力量和威望,家族首领们会尽最大的努力来增强家族成员的数量。通常他们会试图说服那些住在他们领地人采纳他们的姓氏,实际上也有传闻领主会向穷苦的租户支付一笔款项,如这需要租户愿意用领主的姓氏命名自己的孩子。

大多数情况下,那些(对改变姓氏)贫穷家庭仅需一点点鼓励就乐于接受。在一个姓不固定的年代,人们用居住地来作为自己的姓是十分普遍的。

对于迁徙换姓史葛本人有第一手的结论性的资料,当他在高地旅行时,他的向导称自己姓戈登但是在上一次会面时他用的是另一个名字,向导表明那是因为他当时生活在山的另一边。

氏族格子的制服

如同氏族的名字一样,对个人和家庭来说格子呢本身并没有像徽章一样的作用,但格子呢可以作为一种制服的形式存在。在整个中世纪,许多族长均维持着古老的凯尔特法律规则。

他们的仆人包括诗人和音乐家在内,以世袭为基础保持他们的职位并且他们都要穿着他们族长家中规定的制服,穿着格子呢的图样与当初他们自己的家族的源头并无关系。

使用氏族格子呢作为家丁制服(表示对族长的忠诚)的做法到18世纪一直存在着,正如一系列绘画作品证实这一点。在17世纪后期一个强有力的家族影响力达到了高峰。卢多维克•格兰特家族因其强大获得了高地国王的缴号。

威廉二世在1694年给予卢多维克•格兰特可以独立统治自己土地的权利。在1710年,卢多维克•格兰特辞去了君权,移交权力给他的儿子亚历山大。在斯特拉斯佩的巴林托姆Balintome举行的关于氏族的聚会仪式上。

据威廉·弗雷泽在19世纪写作中描述了这样的盛况:亚历山大要求“所有的绅士和使用它名字的族人”出席活动,到场者都要留有胡须、穿红绿相间的格子呢长披肩装束。

以此来维护他氏族的崇高的声望和荣誉,亚历山大决定在他自家的城堡里做一个全新的画像画廊,画中人物包括他所有与他亲近的人以及他的所有家庭成员,艺术家理查德·威特于1713年开始着手此项任务,于1732年完成。

虽然现在其中一些画像已经散落各地,甚至丢失,但研究氏族格子呢的学者收集的卢多维克•格兰特家族的画作还是相当令人瞩目的,其中有两个重要的原因:其一,这些画集强调了实际应用中氏族格子呢的概念是比较宽松的。

正式地说,卢多维克•格兰特家族是应该穿着暗色系的绿红相间的格子呢,但是实际上却没有制定如此精确的设计。这种有点模糊的规定只有在战争冲突期间才被强制执行。

而在和平期间,氏族的人都可以随意选择自己想穿着格子呢图案,所以在卢多维克•格兰特家族画像系列中没有哪两个人穿着的格子呢图样是一样的。其二更为显著的是,收集画像中还包括族长的一些身穿制服的随从。

这些随从的画像中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威廉·卡旻(WilliamCumming)的画,他是卢多维克•格兰特首领的风笛手。在他背后是家族首领的旗帜,旗帜上展示了他的武器和格言,背景还有格兰特家族(Grant)城堡。

苏格兰民族意识的萌芽到形成,是一个长期积累的结果,因为不同的民族迁入,无疑给苏格兰带来了新的活力,但同时彼此之间的冲突和战争也是相伴相随的。战争无疑是残酷无情的,为了族群的生存,抵御敌人,不同的种族部落之间进行联合,建立盟友关系。

通过各种方式来保护自己及自己的部落,到后来转变成为氏族的城邦,成为苏格兰人生存的巨大保障,在那个战乱频繁随时可能丧命的年代,有个生活保障是何等的不易,所以氏族为纽带的连接得到了巨大的认同,同时紧随而至的便是至高无上的忠诚与信任。

这也为后来苏格兰国家不同于其他国家政体的原因,这也充分的体现部落氏族在苏格兰国土上的政治组成和军事力量占有主体性和权威性的重要地位,这完全不同于其他国家封建世袭的国体形式。

部落里用氏族制度为纽带维系每一个成员,而国家又是由这些氏族构成的整体。所以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苏格兰与英格兰、法国、爱尔兰这些国家之间的联盟、冲突都没有打散这个国家的氏族国体,反而在某一特定时段总会出现有国无王的尴尬场面。

但苏格兰人对于氏族的热爱,对于苏格兰的热爱在很早的时期就已经充分的体现出来。民族性在苏格兰人民的心里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

而在这一漫长的历史阶段苏格兰格子作为一种民族的氏族符号存在数千年之久,因为格子呢对于苏格兰人而言是太过生活化的事物了,以生活必需品的形态扎根于苏格兰民众的心里。

但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也成为后来大不列颠政府(实为英格兰政府)打击苏格兰国为统一氏族而不停的战争。格子呢的命运在这一节点上受到了严重的打击,差点一蹶不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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