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民国抓壮丁,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重新了解一下吧

发布时间:2023-08-28 15:47:08 发布人:hao168

部分资料来源于地方文史表示感谢。丁字在古时有成年男子的意思,那有无具体的年龄标准,传说古时四十为丁,到隋朝时定为二十一岁,唐天宝年间则为二十三岁,宋朝男子二十岁为丁,六十岁为老。成丁后要服徭役、纳人头

部分资料来源于地方文史表示感谢。

丁字在古时有成年男子的意思,那有无具体的年龄标准,传说古时四十为丁,到隋朝时定为二十一岁,唐天宝年间则为二十三岁,宋朝男子二十岁为丁,六十岁为老。成丁后要服徭役、纳人头税。

晋武帝(265~290在位)统一后,于280年颁布《占田令》,规定:丁男(十六至六十岁)按五十亩缴田租,丁女按二十亩缴田租。如户主为次丁男(十三至十五岁,六十一至六十五岁)按二十五亩缴租。

历史有很多类似与轮回,但是一个朝代走向末路的时候,总是内忧外患,民不聊生,这一点是人民不是自愿服役就可以看出来。

1938年四川旅外剧人抗敌演剧队创作演出的幕表戏《抓壮丁》就是反映当时这一特殊历史时期的故事。1943年吴雪等人在延安对原作进行改写,曾在青年艺术剧院演出近百场,后改编成电影。这部电影风靡一时,成了上个世纪的黑白经典。

抓壮丁是战争时期强征兵役的一种通俗说法,这种行为不仅仅在以前的中国有,在国外也很常见,尤其是亚洲国家和非洲国家。今天我们已经看不到这种不人道的事物,但是历史是不应该被遗忘,今天江阳沽酒客就来给大家讲一讲当年民国事情,川南泸县(今泸州)拉壮丁的始末,或许通过历史的一角,你能看到生活在那个年代的祖辈们的不幸与挣扎。

起初国民党军队的兵源,来自“招募"。军队每到地,派出招兵小组,每组二、三人,其中一人手执三角白旗,旗上书“招兵”二字,愿意当兵的人,只要年龄、体格合格,随时可报名参加。俗话说“竖起招兵旗,不愁吃粮人”,指的就是这种事。

那时当兵虽苦,但能吃得饱,穿得暖,还可以领一点月饷,一些无业游民在走投无路时,为了温饱,就选择当兵的道路,后因国民党,发动内战,政治腐败,当官的克扣兵饷;摧残虐待士兵,加之军纪太差,骚扰百姓,声名狼籍,很多人宁愿饿死也不愿去国民党军队当兵,招兵的办法行不通了。

为了补充兵源,在抗日战争初期,民国政府颁布一个《征兵暂行条例》,主要内容是:

一、凡属中华民国年满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性国民均有服兵役义务。

二、服役期限六年。期满复员。

三、征兵分两阶段:第一阶段三丁征,五丁征二;第二阶段,二丁征一,四丁征二;一律以户籍册为准。

四、各保造具适龄青年应征花名册送乡公所,乡公所会同“乡代会”审核,然后按名册编号、制签;征兵时,以乡为单位,召集各保及乡属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监证,当场抽签,中签者听候通知,按时入伍。

五,对徇私舞弊者和逃避兵役者,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民国二十七年(一九三八年)春,利合乡(当时属泸县)召开征兵抽签大会,到会的有各保保长、保队副、保民代表以及乡属单位的代表和乡公所的有关人员,很多与抽签有关的农民也自动到场旁观。大会推选乡长杨徳明、临时乡代主席王永昌抽签,民政干事笔录。

抽签前,乡长当众宣布:每根竹签都标有一个号码,每抽一根竹签,由监证人报出竹签上的号码,竹签上的号码与应征花名册上姓名号码相同的,即为中签人;由笔录当场填写应征中签通知单。中签人应按时入伍。

宣布已毕,当众抽签,抽签结束,众人哗然。中签人为什么都是无钱无势的穷百姓?为什么没有一个富户子弟?没有一个官宦亲属?ー个一个的问号,使大家悟出一点道理:这其中有鬼。

“好男不当兵、好铁不打钉”,这是民国川南流行的俗话,何况士兵的生活又最艰苦,所以,一般的人多不愿当兵、豪门富户的子弟更不愿离开自己的安乐窝,去枪林弹雨中冒险,因此在《征兵暂行条例》颁布后,有钱的人都想方设法逃避兵役。他们知道最有效的方法是买通乡、保执政诸公。

于是,请客、送礼、塞包袱、磕头求情、溜须拍马,无所不用其极,求得掌权者手下留情,在造应征花名册时将他们应征子弟名字“漏掉”。乡保长是一脉相通,同孔呼吸,狼狈为奸,勾结作弊。乡公所对各保报送的应征花名册一不查对,二不调查,由掌权者提笔写上“已核无误”,即按花名册编号、制签。塞了“包袱”的册上无名,当然不会中签。

利合乡八保(现在的纳溪龙滩永福村)当时有十个小甲,二百八十六户,ー千零二十人,竟有二十多户无户籍。原来在造具应征花名册时将户籍册存根都折除了。除了在应征花名册上作弊外,在制签、抽签以及到验收壮丁等等方面都有很多弊端。有些人知道内情,但无钱无势的人怎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中了签的壮丁既无钱行贿,又不愿去当兵,只有一条路躲。然而,躲兵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离家近了,害怕走漏风声;远走高飞,生活又无着落。到贵州深山野林帮人做工,有饭吃,无工钱,还是求之不得的事。找不到职业,不仅饿肚子,连栖身的地方也没有,白天到处游荡害怕遇到抓丁的,晚上躲在荒野中又怕野兽袭击;饿时饥不择食,无论生的、熟的或者平时吃不得的,只要能填饱肚子,都搜集来果腹,实在我不到吃的而又饿得无法支持时,只有讨饭,有的甚至铤而走险。

当年利合乡八保年仅十六岁的刘骈臻和邻居陈树林一路外出逃丁,隐藏在深山密林中,白天东藏西躲,防人发觉,晚上寻岩洞或干草堆睡眠,时达三年之久,苦不堪言。这样的野人生活,也躲不过拉壮了队的搜捕。一天,他们两个在高山上被拉丁队三面包围,一面是悬崖绝壁,眼看要遭毒手,可是天无绝人之略,他们发觉岩边长满葛藤,急中生智,缒藤而下,越壑而逃。

有一日晚上,急风骤雨,刘骈臻淋得象落汤鸡一样,冷得发,只好摸回家换衣服,换好衣服;想在家睡一天躺下不久,还没睡熟,朦胧中听到敲门声,意识到是抓丁队来了,顿时慌了手脚,不知所措。幸好在母亲指点下从阴沟里爬出,拼命而逃,拉丁队发觉后,紧紧追赶,连击数枪,刘险些丧命。

民国二十七年(一九三八年),利合乡八保有二十一名壮丁“中签”,只有两人“自愿”去当兵,其余的不是托人求情,拖延不去,就是逃之天天。师管区(国民党专接壮丁的部队),驻丰乐乡青龙滩半年多时间在全区(即:现在的丰乐、白节两个镇)只接收到四十多名壮丁,上级要壮丁,急如星火,只得派人到各乡坐催,限期交齐;各乡如法炮制,派人到各保坐催。保长无丁可交,但他们上有人撑腰,手中又有枪杆子。于是,各保都成立了抓丁队,由保队副任队长。

其实,抓丁队根本不用抓丁,若将抓丁队的成员送交师管区,都是百分之百的合格壮丁但无人敢将他们送交,因他们与掌权者都有这样那样的关系。所以,人们称抓丁队为“保险公司”参加了抓丁队保险不会被送壮丁。正因为这样,抓丁队很“忠于职守”他们白天站岗,晚上设伏,身带武器,手持绳索,到处侦察、巡逻,名为査抓“中签壮丁”,实为敛财交差。

抓不到中签壮丁时,狗急跳墙,乱抓局外人,先是抓外地来本地卖零工的青壮年(多是躲丁跑出来的),后来抓红了眼,不管单丁独子,过往客商,只要是青壮年,都是被抓对象,一时搞得关门闭户,路断人稀。利合乡八保抓丁队一次抓了五人,有三个是本保的,有两个是外地出来帮工的,一是高峰寺人李全州,一是分水乡人陈老五,他们部被捆得尼滚尿流,打得遍体鳞伤,惨不忍睹。

在往乡公所送时,壮丁家属依依难舍,哭成一团,不忍分离,跟在身后,象送丧一样,一路嚎啕大哭。有一老太婆哭得更惨,一路哽咽,数长数短。她年老体弱,只有一个儿子,儿子被抓走,今后靠何人。

她哭到乡公所,磕头下拜请求放他儿子,这种请求,无疑与虎谋皮,气急之下,要撞死在乡公所门前,幸有人阻拦劝解,才未酿成人命。

国民党的逃兵,更是抓丁队的猎捕对象。民国二十七年七月某日,夜深入静,有逃兵六名,路过八保办公处门前,被抓队捕获。这一意外的收获,使抓丁队狂欢雀跃,六个逃兵,可抵交六名壮丁。保长传出话来:中签壮丁不愿去当兵者,每人出十五石(每石约三百三十斤)黄谷(价款),可不再被送壮丁,安心在家生产。中签壮丁闻讯,为了不去当兵,不得不想方设法交清这笔巨款。

此例一开,《征兵暂行条例》成了一张废纸,由“征兵”变成“抓兵”,因抓兵而派生出“买兵”、“卖兵”。国民党的兵役单位和乡保人员都看到壮丁是生财之道,于是上下勾结,狼狈为奸,实行明征暗抓,征抓结合,并公开宣传出钱免役,无钱当兵。乡保人员明分暗吃,明说帮忙请丁,暗里利吞肥己。

师管区接兵处权势更,贪污更凶,只要交十五石黄谷钱,可抵交一名壮丁,也可释放一名壮丁。壮丁家属如买通接兵有关人员,在接收壮丁时,可借口体检不合格,拒绝接收。当时流行的一句歌谣:“有势有钱,全家团圆;无钱无米,壮丁该你”,是真实的写照。

“师管区”是国民党接收和训练壮丁的准军事机构,地方上抓的壮丁要先交师管区,经短期“训练”后,再交给国民党正规部队。师管区和国民党其它兵役单位一样,贪财舞弊、卖放壮丁,无足够的壮丁向正规部队输送,而正规部队的士兵又经常逃亡,更需补充,因而大量地向地方征丁;地方上加紧抓丁,派款买丁,如此恶性循环,苦害了百姓。

因壮丁问题,利合乡八保有三十四户农民破产(占全保总户数11.9%),有的甚至家破人亡。佃农葛海清,一家七口,他是主要劳力,可他偏偏“中了签”,若去当兵,全家生活无靠;外出躲避,农活又无人照管。正在走头无路时,保上抓到六个逃兵,保长吴泽民要葛海清出十五石黄谷折抵壮丁。

葛虽然出不起这笔巨款,但他权衡一下,认为出钱才是保全家七口的唯一办法。于是,咬咬牙,卖掉两头架子猪、一头羊子、五斤麻线,当了一笼蚊帐,还凑不够半数,又东借西贷,求亲戚帮忙才集够十石黄谷钱。无奈,还得给保长头求情,承蒙保长开恩,准许葛海清先交十石黄谷款,再打张五石黄谷欠条,写明秋收后本利一并还清。葛海清虽没去当兵,但这一家七日人的生活又怎么过呢?

农民张启云,为避壮丁东藏西躲,不敢在家种庄稼,肥沃的田土变成一片荒土,生活发生了严重困难,只好硬着头皮偷偷回家干点农活,结果被抓,送去当兵。他的妻子无依无靠,家如水洗,生活无着,另嫁他人。张启云逃跑,路途染病,到家时已奄奄一息,看到妻去家空,连病带气,不久而亡,这一家成了绝户。这样的遭遇,何止葛海清、张启云两家呢?

乡、保对送走当兵的壮丁,开头还以礼相待,将壮丁客客气气地送交师管区。从抓壮丁开始,对待壮丁就象对付江洋大盗一样,抓着后就五花大绑,捆得扎扎实实,由保送乡,即被关在乡公所私设的监狱里。在乡关押期间,还需家中送饭,送饭时,又必须给看守人员一点好处,否则,将会遇到种种困难。

在乡公所关押的时间有长有短,短则一天两天,长则十天半月,待乡公所集齐一批壮丁后オ往师管区送交。

壮丁进了师管区,苦难接踵而来,特别是身上无钱的壮丁,等于进了地狱大门。一壮丁经师管区验收后,即分编成连队。到了连队,首先要搜身,将壮丁带的钱财全部搜出,交连部“保管”,壮丁要用钱,须经连部批准,但要想将钱取出使用,起码得将一半以上的钱送给管理的官长;若有钱不使用,就会受到残酷折磨,直到将钱贿赂完才了事。

有经验的壮丁(多是当过二次以上的壮丁),进师管区前,将钱藏在衣领里、鞋底里冬天夹在棉衣的棉絮里,有的将钱夹在两层布条当中,将布条滋成布绳,当裤带使用。

有钱的壮丁,较为“自由”可以买饮食,可以请“病假”不出操,还可以赌博娛乐,钱多的话,能够在卫兵眼皮底下逃跑,而且也不用担心被抓回。

无钱的壮丁,首先得饿肚子。当官的克扣壮丁伙食费是公开的秘密。壮丁的伙食比猪食好不了多少,饭内有砂,菜内无油,半生半熟,少盐多“味”,吃在口内作响,吞下肚时刺喉,就是这样的饮食也很难填饱肚皮。吃食不好,住地也差,一间狭小房屋,在潮湿的地下,铺一点谷草,住一二十人,有睡的地方就无站立之处。

晚上睡觉前,为防壮丁逃跑,将壮丁的衣裤全部收走,第二天起床时才发还。半夜里若要大小便,必须先喊“报告”,经卫兵同意オ能起来。一人喊报告,惊醒满屋人,一晚到亮,很难睡得安稳。若不喊报告就起来解手,轻则挨几耳光,重则被捆起来当逃兵处理。那些没钱“孝敬”官长的壮丁,多是老实农民,又不习惯喊“报告”,往往因此遭到残酷毒打;挨打者的惨叫声使人毛骨悚然。

吃不饱,睡不好,卫生条件又差,大量的壮丁生疮生病,几乎每个壮丁都生过疥疮。生疥疮虽然难受,但生活还可以自理,无性命之忧,可怕的是生病。生了病,无医药无人照顾,当官的还说是装病,逼迫出操,有的病人昏倒在操场上,不仅不让休息,还会遭到毒打,很多壮丁就这样被折磨而死。

截止解放时,利合乡八保共被抓去壮丁四十六名(不包括抓走的外地人),只有十七人因起义、投诚、被俘,受到解放军优待,陆续资遣、复员、转业回到家乡,另有二十九名石沉大海,他们大多数并没战死沙场,而死于国民党的腐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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