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残疾退役军人车票“补差价”,违法了新京报快评

发布时间:2023-09-03 21:39:33 发布人:hao168

▲近日,内蒙古兴安盟一位残疾退役军人坐车买优惠票,上车后被要求补票。图/海报新闻视频据海报新闻报道,近日,内蒙古兴安盟一位残疾退役军人坐车买优惠票,上车后被要求补票,争执无果被赶下车。这一事件在网上引

▲近日,内蒙古兴安盟一位残疾退役军人坐车买优惠票,上车后被要求补票。图/海报新闻视频

据海报新闻报道,近日,内蒙古兴安盟一位残疾退役军人坐车买优惠票,上车后被要求补票,争执无果被赶下车。这一事件在网上引发争议,有人为这名残疾退役军人鸣不平,有人则觉得是私人承包的车辆,优惠的部分应该由国家给经营户补贴。9月3日,兴安盟交通运输局回应称:已立案调查。

从网传视频来看,乘车的残疾退役军人,已在车站窗口凭证件购买了半价优惠票,但在乘车过程中,工作人员并不认可这张成年人的半价票,坚持要求“补差价”,否则自己“有权利不拉”。僵持之下,残疾退役军人还是下车了。

这样一番争执,本就不该发生。这名残疾退役军人持残疾军人证购票后,却因为工作人员不认,最后无法享受合法的“半价待遇”。而这名工作人员,若不知晓相关抚恤规定,可以向购票窗口询问,但其只顾眼前的收益,仅给了该乘客两个选择,补差价或者下车。

尊重、关爱退役军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为运输服务业人员,先不说如此强硬霸道的态度对待乘客不合适,而且无论是何原因,其拒绝执行退役军人优待政策的行为已然违法,侵犯了残疾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也是不尊重残疾退役军人的表现。

我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明确,残疾退役军人依法享受抚恤,并保障退役军人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其第53条更是载明,退役军人凭退役军人优待证等有效证件享受公共交通、文化和旅游等优待。

而且,无论是《残疾人保障法》还是《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都进一步明确规定了伤残军人相关权益,其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并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待。此外,伤残军人凭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可见,上述规定是从法律层面上,对残疾退役军人抚恤优待的保护。但在现实层面,这些免费政策、半价待遇能否真正落实更为关键。此前就有报道称,有残疾退役军人每次去买票都会被反复盘问验证,甚至还曾被认为是“假军残”,后来其宁可买普通票。

而视频中发生的事件,也并非孤例。几年前,某地还曾发生过残疾退役军人持证买半价票遭辱骂事件,最后当地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对涉事乘务员进行教育、处罚,并按有关规定离岗培训。

事实上,为了更好维护残疾退役军人权益,2020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启动全国《残疾军人证》换发工作,通过防伪标识、电子芯片等实现军残证升级换代,避免了“假军残”事件再次发生。

当年,相关联网工作就全面扩展到铁路售票系统,所有残疾军人可通过12306网站购买优惠车票后可直接取票乘车,1-6级残疾军人还能享受铁路系统专门为重度残疾人预留的卧铺下铺或专用座席,进一步方便了残疾军人乘车出行。

需再次重申的是,让优抚政策真正落实到每一个残疾军人,并非只是国家的事儿,而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目前,当地已经就此次事件立案调查,希望能够查明事实,尽快公布调查结果。

这不仅事关伤残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事关军人的荣誉与尊严,也有助于让社会进一步知晓,对军人的优待不能打折。毕竟,即便是和平年代,也不能忘记每一位军人的赤诚付出,他们理应得到全社会的尊重。

撰稿 / 新京报评论员 徐秋颖

编辑 / 刘天红

校对 /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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