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3+3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庭座谈会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3-09-10 19:48:13 发布人:hao168

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9月7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以及成都、长春、苏州互联网法庭,召开了首届“3+3”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庭交流座谈会暨互联网司法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推进

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9月7日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联合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以及成都、长春、苏州互联网法庭,召开了首届“3+3”互联网法院、互联网法庭交流座谈会暨互联网司法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推进会,并联合签署了《推动互联网司法高质量发展合作框架协议》。

交流座谈会现场。 图源:北京互联网法院

会上,北京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姜颖对合作框架协议的签订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了介绍。她表示,合作框架协议以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为目标,建立互联网司法协同创新机制,重点开展五个方面合作事项,即推动涉网案件法律适用统一,深化网络空间治理协同创新,增强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合力,促进司法科技成果集成创新,强化互联网司法人才合作培养等。

交流座谈环节,参会嘉宾纷纷对北京互联网法院成立五年来的工作成绩予以肯定,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互联网司法合作充分发表意见,在裁判规则统一、技术共享、对外宣传、人才培养等方面达成了多项共识。

杭州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增宝表示,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对加强沟通合作、凝聚共识至关重要,签署只是第一步。下一步,要通过由点及面、由易到难的方式抓紧落实,通过互联网司法裁判规则库、联合新闻发布会等形式,不断突出互联网司法特色并扩大影响力。

广州互联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绘表示,各家互联网法院和互联网法庭在互联网司法探索上各有所长,本次合作的开展将会为互联网司法的发展提供新动力。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艳秋表示,互联网法庭在设立之初,汲取了三家互联网法院的有益经验,今后可通过技术共享、共同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开展深度合作。

长春新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欣表示,为了实现“3+3>6”的效果,互联网司法的重点在于通过裁判规则确立网络空间行为规则。

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揭志刚表示,互联网法院与互联网法庭要定期开展主题研讨、联合调研等,不断加强院际之间交流。

姜颖在总结发言中表示,此次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互联网法院与互联网法庭携手一道推动互联网司法发展迈入新阶段。下一步,要建立院级层面会商机制,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和专业领域合作机制,进一步统一裁判标准,巩固风险预警机制,加强技术共享等。

编辑 彭冲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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