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承宣布政使司是做什么的(明朝承宣布政使司是做什么的)

发布时间:2023-09-27 05:06:52 发布人:hao333

中书省是百司纲领,总率郡属,行中书省则总管一省军、政、司法。不久,朱元璋发现丞相和行中书省的权力过大,决心加以改革。1376年(洪武九年),他废行中书省,在全国...

明朝承宣布政使司是做什么的,中书省是百司纲领,总率郡属,行中书省则总管一省军、政、司法。不久,朱元璋发现丞相和行中书省的权力过大,决心加以改革。1376年(洪武九年),他废行中书省,在全国陆续设置了十三个承宣布政使司,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主管一省民政和财政;另设提刑按察使司管刑法,都指挥使司管军队。

三者合称三司,互不统属,分别归中央有关部门管辖,布政使司之下又设府(直隶州)、县(州)二级地方,长官称知府(知州)、知县(知州)。1377年(洪武十年),又设通政使司作为皇帝的喉舌之司,长官称通政使,主管章奏出纳和封驳。第二年,又下令凡奏事不得先关白中书省。承宣布政使司为明清两朝的地方行政机关,前身为元朝的行中书省。意涵取自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

明朝承宣布政使司是做什么的

明朝时承宣布政使的辖区是国家一级行政区,简称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不称行省。在正式的文件中,避免使用元朝的行省一词,所以在地名下加等处。布政使司设左、右承宣布政使各一人,即一级行政区较高行政长官。

而一省之刑名、军事则分别由提刑按察使司与都指挥使司管辖。布政司、按察司、都司合称为三司,皆为省级行政区较高机关;三司首长同秩同阶从二品。清朝沿袭明制,保留各承宣布政使司,但布政使司辖区直接通称为行省,并在各省布政使之上设置固定制的总督、巡抚掌管全省军民事务。布政使成为巡抚属官,专管一省或数个府的民政、财政、田土、户籍、钱粮、官员考核、沟通督抚与各府县。

承宣布政使司,前身为元朝的行中书省。明朝时,承宣布政使司为国家一级行政区,其行政长官为承宣布政使,简称布政使司、布政司、藩司,不称行省,负责一级行政区的民事事务。朱元璋攻下集庆之后自领江南行中书省;韩宋龙凤四年(1358年)在婺州设中书分省,之后每攻掠地方即设行省。

洪武九年(1376年)变更地方行政区划,将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广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裁撤行中书省主官行省平章政事与左右丞,将行省参知政事改为布政使,秩正二品;左右参政,从二品;改行省左右司为经历司。原行中书省职权至此分割为三,布政使司专责民政事务。承宣布政使意涵取自朝廷有德泽、禁令、承流宣播,以下于有司。自此,承宣布政使司即取代行省,成为地方一级行政区划。南京(南直隶)不设承宣布政使司,由中书省直辖,故名直隶。

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后撤废中书省,京师及全国十二承宣布政使司直属于六部;布政使品秩改为从三品、参政从四品。十四年(1381年)增设左右参议,正四品;各布政使司增设布政使一人,成为左、右二布政使。十五年(1382年)设云南布政司。二十二年(1389年)定布政使为从二品。建文年间将布政使降为正三品,并裁减为各一人,明成祖恢复旧制。

永乐元年(1403年)北平承宣布政使司升格为行在。五年(1407年)设交趾布政司;十一年(1413年)设贵州布政司(布政使仅置一人)。宣德三年(1428年)裁撤交趾布政司;全国除了北直隶、南直隶之外,定为十三布政使,通俗称为两京十三省。

自宣德年间开始出现临时任制、军事性质的总督或巡抚,如无特别授权监理粮或监理刑名则不得干涉布政使、按察使的职权。自明初到正统年间,布政使司地位等同六部,一般布政使进入中央多为尚书、侍郎,而中央一般委任都察院都御史、御史等出任布政使;景泰后布政司地位下降,没有同六部授官的情形。

明朝承宣布政使司是做什么的,以上就是本文为您收集整理的明朝承宣布政使司是做什么的最新内容,希望能帮到您!更多相关内容欢迎关注。

大家都在看
Copyright © 2018-2020 郓城中悦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24501号-2 技术:ZYY时尚网
鲁ICP备20017431号网址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