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大诰是什么(明大诰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3-09-28 01:38:21 发布人:hao333

《明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亲自指导编纂的一部严刑惩治吏民的特别刑法。明王朝建立初期,由于连年战争的破坏,社会经济凋敝,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活动此起彼伏,而受两宋及元...

明大诰是什么,《明大诰》是明太祖朱元璋亲自指导编纂的一部严刑惩治吏民的特别刑法。明王朝建立初期,由于连年战争的破坏,社会经济凋敝,农民反抗封建统治的活动此起彼伏,而受两宋及元朝吏治失之过宽的影响,明初官僚队伍纪律松弛,贪赃枉法行为不断发生,在统治集团内部又有不同派系的争权夺利、皇权与相权的斗争。朱元璋视之为乱世,宣称:吾治乱世,刑不得不重,认定只有用重典才能惩创奸顽,巩固中央集权的统治,强调重典治吏,通过治吏达到治民的目的,乱国的局面就可扭转。早在建立统一的明朝之前,朱元璋就已经着手开始议定律令,经过前后三十年的努力,最终制定完成了明朝的基本法典《大明律》。主要受朱元璋重典治世思想的影响,大明律典最终的风格也反映了这种思想。明大诰是什么《大明律》内容上承袭唐律,体例上则继承了《元典章》的体例风格,共30卷,460条。以名例、吏、户、礼、兵、刑、工等七篇为构架的格局。其条文简于唐律,其精神严于宋律,《大明律》的颁布不仅反映出明朝统治者注重立法、严于修律,而且较之前代法典,它确有重要发展。正因如此,《大明律》能贯彻明代始终,并且对清代立法产生了重大影响。朱先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统治,又编定了《明大诰》,集中体现了朱元璋重典治世的思想。《明大诰》共4编236条,其中大诰74条,大诰续编87条,大诰三编43条,大诰武臣32条。先后颁布于洪武十八年(1385)到洪武二十年间。在四编大诰中,包含有三方面的内容:①摘录洪武年间的刑事案例,特别是洪武十七年至十九年朱元璋对臣民法外用刑的案例,用以警省□顽。②结合陈述案件或另列专条颁布了一些新的重刑法令,用以严密法网。③在不少条目中,掺杂有明太祖对吏、民的大量训导,表达了朱元璋重典治国的思想和主张。这种以诏令形式颁发的,由案例、峻令、训导三方面内容组成的法规文献,在我国法律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大诰之名源于儒家经典《尚书大诰》。朱元璋为防止法外遗奸,将其亲自审理的案例加以整理汇编,并加上因案而发的训导,作为训诫臣民的特别法令颁布天下。可以说《明大诰》与当今英美法系的判例法有异曲同工之妙,具有一定的先进意义。但《明大诰》加重律中罪名,滥用法外之刑的特点却使其成为了一部令人生畏的法典。自汉朝初期废除肉刑以来,虽然各朝各代的刑罚种类变化繁多,但大多数都已摈弃了残酷的肉刑。而《明大诰》又将这些酷刑带回刑典之中,四编大诰开列了如诛足、枭首、断手、斩趾等刑罚。而朱元璋本更是挖空心思,想出如:挑筋、断舌、凌迟等-些灭绝人性、令人发指的手段来惩治犯罪。对于惩治贪官污吏朱元璋更是态度坚决、手段残酷,凡是查证属实的贪官,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近乎不近人情的处罚,流放、杖责是轻,则枭首、绞刑甚至凌迟。他对生命、对人的生存权利、人的自尊极度蔑视,活生生的人在他的眼中无异于猪狗,想如何处置便如何处置。使得当时的官吏噤若寒蝉、百姓终日惶恐不安,这种做法尽管一定程度上确保了集权统治,但也给日后明朝中后期的混乱局面埋下伏笔。在这点上,研究律法之士,不得不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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