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九门提督是什么官职?等于现代什么职务?

发布时间:2023-04-06 15:00:12 发布人:hao168

九门提督,全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是清朝驻京武官,也是北京城最为显赫的要员之一,手握京师周边为数不多的其中一支部队的控制权,其统率的八旗步军营、巡捕五营等军警部队长期保持在3万人左右,且人员

九门提督,全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是清朝驻京武官,也是北京城最为显赫的要员之一,手握京师周边为数不多的其中一支部队的控制权,其统率的八旗步军营、巡捕五营等军警部队长期保持在3万人左右,且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是京师城内除大内侍卫外最精锐的一支部队。当时,京城内城九门,外城七门皆由九门提督管辖,当然皇城四门(天安门、地安门、东安门、西安门)的守卫工作由侍卫处负责,不由九门提督管辖。

因此,正是九门提督手握得如此巨大的权力,清时这个官职非皇帝亲信大臣不能担任,如隆科多、蒋临照等皆为当朝宠臣。而因其位高权重,所以其品级也是一升再升,“初制正二品。嘉庆四年升从一品”(《清史稿.职官志》),初设时为正二品,嘉庆四年(1799年)升为从一品。

九门提督源于清初所设的步军统领,初只是统领满、蒙、汉军八旗步兵,负责守卫京师外围的安全。康熙十三年(1674年),康熙将原有兵部管辖的提督京城九门事务交由步军统领负责,官衔遂改为“提督九门步军统领”。康熙三十年(1691年),又兼管巡捕三营事务,即中、南、北三营,官衔也随之改为“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三营统领”。雍正七年(1729年),官署定名为“步军统领衙门”,雍正十二年(1734年),在宣武门内京畿道建立衙署。

乾隆八年(1743年),在顺治十年清廷于白塔山(今北海琼岛)设置的五门信炮及其管理系统移交由九门提督管辖,这五门信炮主要用于京城暴乱、敌情、火灾、爆炸等情况的告知,当时若白塔发炮,则设置在内九门的五门信炮亦齐鸣,此时京城驻防官兵闻炮声后,就会立即分区集合待命,等待皇帝指示。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巡捕增设左、右两营,变成中、南、北、左、右五营,故官衔也遂改名称“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

在介绍“九门提督”的来历后,我们再来介绍下九门提督的具体职责:

《清史稿.职官志》载:“(九门提督)统领掌九门管钥,统帅八旗步军五营将弁,以周卫徼循,肃靖京邑……掌有警奉金牌声众”。

一、统领掌九门管钥。掌北京内城九座城门,即正阳门、崇文门、宣武门、安定门、德胜门、东直门、西直门、朝阳门、阜成门的内外守卫和门禁工作。

二、统帅八旗步军五营将弁,以周卫徼循,肃靖京邑。掌满汉蒙八旗步兵营,负责北京内外城巡夜、救火、编查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事务。

三、统掌巡捕五营。巡捕五营即中、南、北、左、右五营,这五营负责永定门、左安门、右安门、广渠门、广安门、东便门、西便门等外城七门的守卫和门禁工作。同时巡捕营还负责北京外城的武装警卫、侦缉捕查、诉讼及断狱等事务,它还负有对京城人口进行社会管理,及消防等职责。

四、其他杂事。清时九门提督还负有其他一些繁杂的职责,如朝廷执行禁令时,负责对京城的街道进行戒严,皇室出巡时的“清道”与“迎送”工作、白塔礼炮的鸣放与守卫工作。同时到了清末,九门提督还会负责来京外国人的查验及管理工作。

简单的说,九门提督看起来是掌管军队的,但如果照现在的职能来说,他其实就是一个警务人员,步军统领衙门就是一个警务机构,因为九门提督所拥有的职权,如北京内外城巡夜、救火、编查保甲、禁令、缉捕、断狱等,这些放在现在其实就是警察的工作。

因此,如果一定要说九门提督相当于现在的什么职务的话,大约与现在的北京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相当。当然,这只是大概的比较,毕竟在清朝九门提督的地位可比现在的要高多了,且职权也更大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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