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法院在荷兰居留权纠纷中支持加纳移民,为其他案件树立了先例

发布时间:2023-04-08 11:21:15 发布人:hao333

欧洲法院裁定,持有欧盟公民家庭成员居留证的第三国公民可以获得长期居留身份。该案件涉及一名加纳母亲和她拥有荷兰国籍的儿子。欧洲法院(ECJ)决定支持一名寻求荷兰长期居留权的妇女,称欧盟法律涵盖了她作为欧

欧盟法院在荷兰居留权纠纷中支持加纳移民,为其他案件树立了先例

欧洲法院裁定,持有欧盟公民家庭成员居留证的第三国公民可以获得长期居留身份。该案件涉及一名加纳母亲和她拥有荷兰国籍的儿子。

欧洲法院(ECJ)决定支持一名寻求荷兰长期居留权的妇女,称欧盟法律涵盖了她作为欧盟公民家庭成员的居留权。

本案审查的法律是一项欧盟指令,旨在将事实上长期居住在欧盟成员国的第三国国民纳入欧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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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一个优先级

据报道,这名提起诉讼的加纳妇女在2013年首次以儿子的家庭成员身份获得临时居留证。这是基于她的儿子依赖她,是她的直系亲属。

2019年,她申请了长期居留许可,指的是欧盟指令,该指令决定了在同一欧盟国家合法居住5年以上的第三国国民的居住。根据这项法律,属于这一类的第三国国民必须像欧盟公民一样对待。

但是,荷兰当局拒绝执行该指示,理由是作为家庭成员的居住权只是临时性的。

让父母更容易获得长期居留许可?

这位女士将此案提交给欧洲法院,并赢得了官司。法院认为,母子之间的关系是一种依赖关系,因此不能像交换生或互惠生计划那样被认为是短暂的和暂时的。

欧洲法院的决定可能会开创一个先例,允许欧盟孩子的非欧盟父母更容易获得长期居留许可。该案件现在可以作为判例法在类似的情况下引用。

然而,法院的裁决只适用于加纳母亲的案件和未来的法院案件——荷兰和其他欧盟国家的当局不需要修改过去的居留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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