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用了4年贪污1100亿,和珅根本不能比,后想谋反被割了3349刀

发布时间:2023-04-14 17:24:51 发布人:hao168

中华五千年的历史中,既出现了无数个清官贤臣,也有少部分的贪官污吏。其中大家耳熟能详的便是古代中国第一巨贪和珅,在乾隆朝几十年间,贪污了近21两白银,是大清一年朝政的57倍之多,数目令人难以置信。但是无

中华五千年的历史中,既出现了无数个清官贤臣,也有少部分的贪官污吏。其中大家耳熟能详的便是古代中国第一巨贪和珅,在乾隆朝几十年间,贪污了近21两白银,是大清一年朝政的57倍之多,数目令人难以置信。但是无独有偶,今天笔者和大家介绍一位贪财速度极快的贪官,短短4年间,便贪污了近1100亿人民币的人,这个人就是明朝大太监刘瑾。他后来因为这个记录还被西方媒体评为世界3000年来排名靠前的富豪之一。

刘瑾本来不姓刘,他本姓谈,后来在明孝宗时期,因为对妇女施暴,被关押于死牢中,后来皇帝大赦天下,他便捡回了一条命,然后拜在一位刘姓太监的门下,进宫做了太监,并改成刘姓。刘瑾生性狡诈,他知道年幼的小孩子朱厚照很有可能是日后的太子,乃至于皇帝。于是平日里整天和朱厚照待在一起,尽心尽力的伺候着他,后来在公元1506年,明孝宗驾崩,朱厚照继位称帝,称明武宗,明武宗上台之后,第一件事便是敕封太监刘瑾为八虎之首,太监总管。

刘瑾在朝廷中残害忠良,打击异己,并且搜罗天下美女,使得明武宗逐渐不理政事,自己便掌握了朝政大权,对内指鹿为马,铲除异己,对外横征暴敛,百姓苦不堪言。当时社会中流传着一个家喻户晓的段子,“大明朝有两个皇帝,一个刘皇帝,一个朱皇帝。一个站皇帝,一个坐皇帝”。很显然,老百姓指的站皇帝就是太监总管刘瑾。

那么刘瑾在掌握大权后,是如何在短短的4年间便贪污了近1100亿呢?他有四招。第一招,克扣军饷,把北方边境卫戍部队的军饷减半发放,剩下的一半自己独吞了。第二招,私吞国库,乃至于皇帝的內帑。朝廷的户部都安插的是他的人,想私吞点国家财产,一点也没难度。第三,私下里,收取各级官吏的贿赂。当时,全国各地的官吏来到北京参见皇帝,首先都必须去刘瑾府中送钱,没送钱的就没好日子过了。第四,公开明码标价,卖官卖爵,从卖官的买卖中就贪了近270亿。

所谓坏事做多了,总会有报应的。刘瑾越来越得寸进尺,后来竟然意欲谋反,但因为泄密被明武宗提前知道了,在公元1510年的一天夜里,明武宗突然发动攻势,抓住了刘瑾,满门抄斩,在查抄他的家时,明武宗惊呆了。原来,在刘瑾府中,查抄的财物,黄金有1217.86万两,白银有2.78亿两,将黄金转换成白银,合计白银3.5亿两,当时明朝财政全年也不过白银3200万两,而丧心病狂的刘瑾在4年时间内,就贪污了大致相当于明朝11年的全部财政收入,真是让人瑟瑟发抖。而这3.5亿两白银折算成人民币,大概是1100亿人民币,刘瑾无疑是大贪官。

后来,明武宗气不过,把斩首改成了凌迟处死,由于刘瑾平日里欺压百姓过甚,凌迟处死现场周围围了很多老百姓,明武宗要求刽子手在刘瑾身上割3349刀,结果刘瑾在前一天就死了,刽子手没有办法,在接下来的三天内继续在刘瑾的尸体上整整割了3349刀,并且把每块肉都卖给周边的老百姓,一块肉2个铜钱,老百姓果真是恨不得食其肉,喝其血,不一会儿就抢完了刘瑾的尸体。

笔者觉得有句话说的很好,“上帝欲想让某人灭亡,必先让他疯狂”。这句话用在刘瑾的身上十分适合。刘瑾只是一个太监,却不守本分,架空皇帝,在短短的4年内,竟然贪污了1100亿,这是何等的惊人,后来,头脑发晕的他想起谋反,改朝篡位来了。笔者私以为,明武宗应该是故意欲擒故纵,等待时机,在刘瑾最得意洋洋,放松警惕的时刻下手,一举成功。但是,终归来说,刘瑾贪的这1100亿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老百姓才是最可怜的,明朝老百姓生活的真的很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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