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签订的不平等条约中,为何租期最长也不会超过99年?

发布时间:2023-04-16 09:25:42 发布人:hao168

在我国历史上,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惨痛教训。当时,清政府因为长期固步自封,导致了外国列强侵犯我国土地。当时迫于压力,清政府不得不签订让所有国人所不齿的一系列条约。可是后来,这些列强却不向清政府提出割让土地

在我国历史上,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惨痛教训。当时,清政府因为长期固步自封,导致了外国列强侵犯我国土地。当时迫于压力,清政府不得不签订让所有国人所不齿的一系列条约。可是后来,这些列强却不向清政府提出割让土地的无理要求,而是换了另一种名义侵占,名曰“租借”。

当时,由于割地赔款条约引起了我国人民的反抗,西方列强为了能够保证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便向清政府提出租借的要求。如此一来,这些列强不仅可以侵占我们的土地,还可以大肆的进行经济掠夺,对他们来说简直就是一举两得。但是这中间却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从各国列强与清政府签订条约来看,租借周期最长都不会超过九十九年,这是为什么呢?为何不直接写一百年呢?

当时,清政府与英国签订的香港租借条约中清楚的记载着,租约为九十九年,这与法国签订的广州湾条约一样,也是九十九年。而当德国向清政府提出要租借一百年的时候,最后却还是签订了九十九年的合约。这是为什么呢?

原来,当时国际中有这样一条规定,如果租借出去的土地在一百年内还没有收回的话,那么土地就归租借者所持有。由于不能明目张胆的抢夺,所以这些西方列强们便打着一手好算盘,企图通过这种方式侵占我们的土地。

其实,当时国际上规定一百年之后租借的土地归租方所有,是根据一条古老的自然思考法则来制定的。因为从他们的思想来看,一百年即为三代人,在这三代人中都没有能力将土地重新拿回的话,也就等于默认了租借的使用权,相当于主动放弃土地的权利。那么一百年之后再想从资本家手中拿回来,就堪比登天了。

而当时的清政府在知道情况后,即使接受西方列强的诸多不合理要求,也要保证国家的完整,从这件事上也可以看出,清政府也算没有将国家败光。所以之后与各国签订的条约期限最多就是九十九年。不过在战争结束后,这些租出去的大部分地方都被解放了,唯独香港和澳门直至九十年代才重回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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