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渊洁申请“舒克”商标无效被驳回是否合理?专家解读

发布时间:2023-04-19 23:02:34 发布人:hao168

4月18日,作家郑渊洁在微博上发布告别书,称将告别商标维权,不再发表新作。郑渊洁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让他作出这一决定的“关键”是,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未经他授权注册了第3966214

4月18日,作家郑渊洁在微博上发布告别书,称将告别商标维权,不再发表新作。郑渊洁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让他作出这一决定的“关键”是,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未经他授权注册了第39662148号舒克商标,而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了其对上述争议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申请,这让他对商标维权丧失了信心。

作家郑渊洁。图/视觉中国

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出两个驳回理由

记者查看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关于第39662148号“舒克”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这件商标案中,不支持郑渊洁的理由有两个。

首先,郑渊洁提交的证据可以证明童话角色名称“舒克和贝塔”具有较高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但争议商标核定使用在第7类阀(机器部件);调压阀等商品上,上述商品在性质上属于机器工业产品,具有专门用途,属于专业生产领域,上述产品与童话角色知名度主要涉及的文化、娱乐领域及衍生的日常生活用品存在较大差别,相关公众一般不致认为二者存特定联系。

其次,被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表明,争议商标在燃气设备阀门产品上注册使用多年,在行业领域中具有一定知名度。另根据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可知,“舒克”二字来源于被申请人合作公司“德国舒克集团公司(Franz Schuck GmbH)”中“Schuck”及其创始人姓氏“Schuck”的中文翻译,故在案证据尚不足以证明被申请人注册争议商标具有搭便车或不当利用该角色名称的故意。在此情况下,申请人(郑渊洁)关于争议商标侵犯其在先童话作品中角色名称权益的主张,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支持。

郑渊洁:“舒克”知名度很高,企业应该规避

针对上述裁定,郑渊洁表示,“Schuck”的原文德文如果翻译成中文,是可以叫舒克的,但它的中文翻译还有很多选项。“这家德国公司是2008年跟苏州公司合作的,《舒克与贝塔》是我1982年创作的,2008年的时候与舒克相关的图书都发行2亿多册了。”郑渊洁说,德国是以严谨和尊重知识产权著称的,不应该出现这种失误。

他介绍,事实上,在德国有一个文学批评奖,德文发音也是舒克,但是前几年北大邀请该文学奖的人来参加活动时,中文翻译成了“薛克文学奖”。

郑渊洁认为,该公司在注册中文商标时应该予以规避,“像德芙和多芬这两家企业,德芙巧克力和多芬护肤品,两个不同产品性质的品牌其实用的是完全相同的英文,但他们选择中文注册商标时就互相规避了。”

律师:对于作品角色的保护要考虑各种因素

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郑渊洁的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主要依据是什么?“舒克”们的名称保护范围在关联类别上面临哪些考验?对此,新京报记者采访了专注商标、版权领域的北京汇祥律师事务所律师戴嘉鹏。

新京报:就郑渊洁的“心结”(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郑渊洁对“苏州市燃气设备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未经他授权注册的第39662148号舒克商标的无效宣告申请)来看,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戴嘉鹏: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依据商标法相关条款审查该案时,除了考量“舒克”这个角色名称自身的知名度外,还要考虑商标持有人在申请时是否具有恶意,以及郑渊洁“舒克”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案中“舒克”商标系德语商标的中文译音,也没有在使用中故意攀附童话故事角色,很难判定商标持有人对该商标的申请和使用具有恶意。

新京报:还是以这个案子为例,“舒克”们的名称保护范围在关联类别上面临哪些考验?为什么法律不能保护郑渊洁?

戴嘉鹏:任何权利都是有边界的,知识产权也是如此。对于作品角色的保护,不能没有限度,要考虑到各种具体因素。

在商标申请过程中,商标使用的商品和服务被分为45个类别,每个类别下面又有不同的群组,原则上在不同群组上都可以核准相同的商标。

一般来说,只有驰名商标才能得到跨类、跨群组保护。即便如此,也要考虑商标可能引人误解、误认的可能性。如果一个作品的角色名称可以不考虑自身特点、使用商品(服务)、知名度、显著性、主观恶意、市场混淆等因素,无限度地予以保护,就会破坏整个商标注册体系和制度。这是非常不可取的。

例如,从角色名称自身特性上进行考察,“皮皮鲁”“鲁西西”这种个性强的名称就比“舒克”更容易得到保护。如果有人申请“皮皮鲁”“鲁西西”商标,很难有正当理由,而使用“舒克”一词就可能存在合理的解释,就不能简单判定为恶意抢注。

新京报:根据你的经验,商标权利人的维权困境,主要是出于什么原因?

戴嘉鹏:商标权利人的维权困境主要源自有关人员或单位的恶意抢注行为,他们利用商标法规定的一些缺陷,违反诚信原则和公序良俗,恶意抢注知名的名称或符号。这给真正的权利人造成很大困扰,也给商标管理机关和司法机关制造了很多麻烦。

应该看到,近年来随着商标法的修改和行政管理、司法实践对商标恶意抢注的遏制、清理,该现象已经得到很大程度上的整治。

新京报记者 陈琳

编辑 刘梦婕 校对 薛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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