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流行的“宰白鸭”:穷人受欺负,连亲生子女都不放过

发布时间:2023-04-27 13:03:04 发布人:hao168

众所周知,清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由努尔哈赤建立,一共经历了296年。说起清朝我们总是会想到“康乾盛世”或者关于清朝的民间奇闻趣事,却很少会知道“宰白鸭”。“宰白鸭”可不是字面意思会让我们

众所周知,清朝是我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它由努尔哈赤建立,一共经历了296年。说起清朝我们总是会想到“康乾盛世”或者关于清朝的民间奇闻趣事,却很少会知道“宰白鸭”。

“宰白鸭”可不是字面意思会让我们想起的与白鸭有关,而是指最底层的贫苦百姓被人利用充当替死鬼。这种“宰白鸭”现象在清朝盛行,有钱人家里遇见人命官司时,被判死刑,他们就会花很多钱在偏远的地方寻找穷困的人来替他们顶罪。穷人毫无生命权可言,更别说是平等与达官贵人享受权力了。另一方面,我们也能从清朝盛行的“宰白鸭”得知,当时的人有多冷漠。

一、“宰白鸭”的出现

最早出现在乾隆年间的福建漳州、泉州以及广东的潮州、惠州等沿海地区。到了道光年间,多个省份相继出现“宰白鸭”事件。据史料记载,当时仅漳州、泉州两个地方因“宰白鸭”枉死的人不下数百。

但是,由于此类案件是有钱有权之人收买穷人顶罪替死,很多官吏见顶罪的人承认自己是真凶便不去细究,因此糊涂定案造成的。而更有甚者,买通官吏,昏庸的官员和有权有钱之人相互勾结故意错判……

二、案例

清末有一个叫陈其元的官员子弟,他在《庸闲斋笔记》中阐释了“宰白鸭”的深刻含义,他之所以这么了解“宰白鸭”是与他父亲审理的一个案子有关。他的父亲名叫陈鳌,在陈鳌为官时,审理的一个案子就是典型的“宰白鸭”。

死者是一个被殴打致死的彪型大汉,身上有伤十余处,明眼人都知道这是被多人殴打致死,而认罪的凶手却只是一个清瘦的未成年男孩儿。在审理案子时,这个男孩儿讲述的案发经过以及案发地点都与事实一致,这让主审官陈鳌感觉十分蹊跷。

陈鳌办事颇为认真,他发现了事件破绽百出便下定决心找出事件的真相。陈鳌私下找到这个男孩,经过不懈努力,这个少年终于道出事件原委。

他终于承认自己是被花钱买来的“真凶”。陈鳌便将这个案子打回县里重新审理,但是令他没想到的是,那个少年依旧不改他是杀人凶手的供词,并且无论陈鳌怎么劝解,他都不再改口。

事后陈鳌问少年为何这样做,为什么不说出自己是顶替他人罪名的事实时,少年却说因为自己翻供,县太爷很是生气将他打的皮开肉绽,父母更是怨恨他翻供,父母还说当初卖他的钱已经花光了,再想翻案也只能把全家都逼上绝路。少年没有办法,只能绝望的奔赴黄泉路。

三、出现的原因

封建社会之所以被抛弃,除了它的封建,更是因为它的腐朽。古语常言:“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可是封建的时代真的能做到像这句话所说的一样吗?从“宰白鸭”事件中我们能够得到关于这句话的答案已经非常明显,有钱有权的人怎么会拿他们的命和穷苦百姓的命相提并论?

那个时代“人人平等”对于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来说本来就只是奢望而已。尽管清朝不缺乏清官,但是对于此类“宰白鸭”事件也无能为力。“宰白鸭”事件的普遍发生更是折射了当时社会制度的腐朽,官官相护、权钱勾结更是给这类案件可乘之机。

人们常说“虎毒不食子”,但从陈鳌审判的这个案件中我们能得知:贫寒家庭将自己的子女作为赚钱的工具、贫贱的任人宰割的牲畜。

这难道不比买凶顶罪者更加可恨吗?那个时代的一粒灰落在贫苦人家子女的身上都是一座座坚山,他们无法改变自己的命运,更像是任人宰割的白鸭一般……

家境贫寒的子女更是将死亡变成了一种改变全家命运的选择。在那个贫富差距巨大的年代,比死亡更可怕的是贫穷,“宰白鸭”式用血肉换来的金钱也是穷人无奈的选择。

幸而生于光明而公正、幸福而和平的国家,才使得我们如今的生活脱离了清朝时的水深火热,人民能够安居乐业更是因为先辈抛头颅洒热血的无私奉献。如今更是有无数的陈鳌一直走在法治社会的康庄大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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