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清朝统治者对劳动人民进行统治镇压的帮凶和刽子手?

发布时间:2023-05-02 10:08:21 发布人:hao168

清代前期的封建官僚缙绅大地主,他们有官秩爵位,社会地位高,故又称身分地主阶层。官僚缙绅地主阶层,是清朝统治者对劳动人民进行统治镇压的帮凶和刽子手。毛泽东同志说:“在封建国家中,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

清代前期的封建官僚缙绅大地主,他们有官秩爵位,社会地位高,故又称身分地主阶层。官僚缙绅地主阶层,是清朝统治者对劳动人民进行统治镇压的帮凶和刽子手。

毛泽东同志说:“在封建国家中,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地方分设官职以掌兵、刑、钱、谷等事,并依靠地主绅士作为全部封建社会统治的基础”。

由此可见,官僚缙绅大地主阶层和王公贵旗地主阶层一样,同样是清统治者最可靠的支柱。康熙年间大官僚赵申乔说:“国家设官分职,统理斯民”,“乃国家之根本”。雍正皇帝也说:“绅衿士庶中之家殷实者,实为国家之所爱养保护”。官僚缙绅地主阶层乃封建国家统治的阶级基础,从这些话里暴露无遗。官僚缙绅地主阶层和王公贵族地主阶层一样,在政治、经济上都享有特权。

在清统一后不久的顺治五年,就制定了“优免则例”。其中规定:“在京官员(即中央各级官吏),一品免粮三十石,人三十丁;二品粮二十四石,人二十四丁;三品粮二十石,人二十丁;四品粮十六石,人十六丁;五品粮十四石,人十四丁;六品粮十二石,人十二丁;七品粮十石,人十丁;八品粮八石,人八丁;九品粮六石,人六丁”。“在外官员(即地方各级官吏),各减一半。······杂职、承差、知印、吏典,各免粮一石,人一丁。以礼致仕者,免十分之七,闲住免一半”。

由上可知,清政权一开始,就对官僚缙绅地主,从中央到地方,从现任到“闲住”,一直到“致仕”(即退休)官僚,都有详尽的具体的优免条例。在封建社会,官僚本身就是大地主,只有大地主才有可能当大官僚,乾隆时人郑燮说:“(地主子弟)一捧书本,便想中举,中进士,作官,如何攫取金钱,造大房屋,置多田产”。这充分说明了官僚与缙绅地主乃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硬是给予区分,那就是官僚地主系指现任在职官吏,而缙绅地主,“或祖,父为国家宣劳,或已身为国家效力”,即卸任官吏及其子孙,也就是“簪缨世族之家”。

官僚和缙绅之间,在政治上,经济上有共同的基础,在对待剥削和镇压劳动人民方面利益是完全一致的。一致性决定了他们之间相互勾结庇护,狼狈为奸,同恶相济。如雍正初年,浙江巡抚黄叔琳,“徇庇乡绅陈世侃”,草菅人命,无故打死“民人”贺懋芳。而陈世侃则替黄叔琳的贪污行贿行径“掩饰”。回江南无锡、崑山一带,“地方官多有欲借乡绅之游扬,则交结乡绅,而欺凌百姓”。地方有司,则平日奉缙绅如父母若天地”,“宁能罪于百姓,不敢得罪于缙绅”。

嘉庆年间有个官僚说得十分清楚:“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延士绅以通上下,如此,则上下通,而政令可行矣”。清代伟大的作家曹雪芹,在《红楼梦》第四回,刻画的那个新上任的“应天府尹”贾雨村,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之一的“呆霸王”薛蟠,无故打死冯渊一案,“徇情王法,胡乱判了此案”,就是清代官绅勾结庇护的真实写照。在清朝前期,各级封建官僚,利用他们享有免赋免役的特权,大量兼并土地,成为官僚大地主。

康熙初年平西王吴三桂的女婿王永康,凭借其岳父的淫威,勾结江苏巡抚,利用职权,在苏州为其“买田三千亩,大宅一区”,大官僚少詹事高士奇,在本乡浙江平湖县“置田千顷”,在杭州“广置田宅”。高士奇原本“以觅馆朗口”的一介穷儒,做官之后,“忽为数百万富翁。”素有“徐严嵩”,“徐秦桧”、“庞涓”等臭名的邢部尚书徐乾学,在无锡一次化了五千五百两银子,买前任江苏巡抚慕天彦田一万顷。在苏州、太仓、崑山、吴县、长洲、常熟、吴江等县,“俱系徐府房屋田地。”一度任两淮盐运司使的李陈常与雍正年间红极一时历任巡抚的李维钧兄弟,在原籍浙江嘉兴府秀水县王店镇,陈常“有好田四五千顷,市房数十处”。

维钧有“田地共二千余亩,住房三所”。先是备受雍正宠幸,后又遭贬黜的大将军年羹尧,除在定州、保定“广置田房”外,在沧州、涿州、房山、深泽等县,都有他家的田产。历任直隶、浙江巡抚的李卫,在江苏铜山县家乡,有土地八百余顷。乾隆晚期,江苏巡抚闵鹗元,当他被抄家时,在震泽县第八、九两都地方,有田一百顷,“就近各县,尚有假名置买之田”若干顷。吴县官僚地主范芝岩,不到三十年,“增置良田一千八百余亩,市廛百余所”。

臭名远扬的文华殿大学士和珅,嘉庆初年被抄家时,仅土地一项,多达八千余顷。他的家人刘全及马某,狐假虎威,混水摸鱼,也各掠夺土地六百余顷。分别分布在直隶大城、新城、容城、天津、静海、青县、交河等七州县地方。以上这些官僚地主的土地,都是因犯罪被抄家之后,被揭露出来的一部分。至于那些没有被抄家的官僚,也都拥有多少不等的土地。如熙年间大学士张英,他自己供认,他一次在安徽桐城县家乡,“置田千余亩”。即是素以“廉洁”自诩的方苞、郑燮等中小官僚,家中也各有土地几百亩,至少也属于中小官僚地主阶层。

清代官僚地主阶层所占有的大量土地,其兼并手段,主要依靠贪污、纳贿等巧取豪夺而得来的不义之财,利用政治上的权力和货币的优势,采取不正当的手段买来的。它与明代官僚地主阶层接受“投献”,无代价的掠夺土地不同,与清朝八旗王公贵族地主阶层依靠皇帝“赐予”,接受“投充”而来的也大有区别。明代的缙绅地主,经过明清之际农民大起义的猛烈冲击,有的从肉体上已经被消灭,有的政治、经济势力被削弱而没落下去。

山西省乃李自成起义军进攻和退出北京经过的地带,从晋南一直到晋北,普遍设立了地方官,成立了短暂的农民政权,到处杀贪官污吏、拷掠土豪劣绅。从而使一些地区“乡保揖让于绅衿,伍伯侵凌于阀阅,奴仆玩弄于主翁。纲常法纪,扫地无余”。严重地冲破了封建秩序,使颠倒过的历史再颠倒过来。山东省是李自成起义军较长期控制过的地区。山东缙衿地主也不同程度的遭到打击。鲁西朝城县,明朝的“大姓”孙、谢、吴、江、岳、孟、魏、贾八大姓,“在前明皆簪缨世族”,遭农民起义军沉重打击之后,“入国朝,子孙繁衍,散居城乡”,成为庶民。

鲁南峄县,明清之际,人民“流离转徙,亦已过半。土著大姓,百无一焉”。鲁中益都县,明末以后,“四乡大姓素封者,鲜克自全”。四川省是张献忠起义军的根据地,更是消灭、削弱了不少缙绅地主。大邑县“兵燹之后,世族渺然”,一直到乾隆年间,仍没有恢复缙绅地主失去的天堂。万源县“明末清初大乱之后,土著人民无几”。原来的“明遗土著”如陈、冉、袁、庞四大家,都已衰微破败。苍溪县王、薛、任、陶四姓,“均系前代名臣”,到清初都受挫败落。

但农民起义军没有到达,或虽到达过而幸免的明朝豪绅地主,自清初开始,就大肆兼并土地。如江南一带的缙绅地主,明末农民起义军并没有到达,康熙元年开始,常熟县的“豪强兼并之家,膏腴满野,力能花诡避役。以致富者益富,······贫者益贫······”。靖江县“郭中地亩四、五百金,非世族巨室,不能占”。大江以北安东县,“富者膏腴连阡陌,贫者耕作,穷于称贷。往往盖藏之积,尽属势豪之家”。直隶束鹿县,“土沃人稠,阀阅世族,鲜衣怒马,奢侈相尚”,“矜豪素封之子,趾高气扬,似夜郎王,不知有汉”。福建漳州,康熙年间,“豪强大户,阡陌连绵”。

清统一后,在清王朝的卵翼之下,新一代的缙绅地主,又相继崛起。如四川万源县,清中叶新发展起来的“世家大族”,“其先以寒微起家”。苍溪县嘉道时期,“大族继有杨姓、李姓、罗姓、赵姓”。他们的先祖“或起自力田孝弟,或起自勤举科名”。清统治者对这些新贵,在康熙中期,再次明令庇护:“凡绅衿贡监户下,均免杂差,······富豪之田,田连阡陌,不应差徭”。四川广安州,“乡宦举贡曰宦户、曰绅户;生监旧家日矜户、曰儒户,皆免丁役”。他们仰仗清王朝的支持,疯狂的兼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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