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周朝没有出现欧洲古罗马那样的奴隶大起义?周朝有何高明之处

发布时间:2023-05-07 08:53:03 发布人:hao168

引言奴隶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阶段,初级的国家形式都是奴隶社会,比如中国古代的夏、商、周,欧洲的古罗马,都是如此。奴隶在奴隶社会地位卑微,深受奴隶主的压迫,在奴隶主眼里,奴隶是奴隶主的财产,

引言奴隶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阶段,初级的国家形式都是奴隶社会,比如中国古代的夏、商、周,欧洲的古罗马,都是如此。

奴隶在奴隶社会地位卑微,深受奴隶主的压迫,在奴隶主眼里,奴隶是奴隶主的财产,是会说话的“牲畜”,可以用来买卖,一个奴隶甚至还没有牛马价值高。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奴隶主沉重的剥削,往往会引起奴隶的反抗,比如欧洲古罗马共和国爆发的斯巴达克斯奴隶起义,声势浩大,规模达到10万人,一度席卷意大利,给古罗马共和国的奴隶主沉重的打击。

但是为什么统治近800年的周朝,却没有爆发大规模的奴隶起义?是周朝用了什么统治策略,避免了大规模奴隶起义的爆发?我们一起探究东西方的奴隶制度。

发达的古罗马奴隶文明和斯巴达克斯奴隶起义

罗马人强大起来后,建立了奴隶制国家,古罗马不断向四周扩张,在征服其他民族和国家的过程中,俘获大量的奴隶。

到公元前2世纪,罗马扩张为地跨欧亚非、囊括地中海的奴隶制霸权国家,领土的快速扩张,掠夺大量钱财和大量奴隶,古罗马文明也逐渐进入全盛时期,城市兴起,商业发达。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和罗马帝国初期,奴隶占到罗马人口的15%到20%,奴隶受到严重的剥削,他们整日为奴隶主劳动,奴隶主却可以合法的杀死奴隶。奴隶中比较精壮的,被奴隶主选为角斗士,和狮子等野兽打斗、角斗士之间也相互角斗,成为奴隶主娱乐的工具,失败的角斗士要么被野兽杀死,要么被“同行”杀死。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奴隶中有个叫斯巴达克斯的奴隶对其他奴隶说:“宁为自由战死沙场,不为贵族老爷们取乐而死于角斗场。”

角斗士在斯巴达克斯的鼓动和带领下,冲出牢笼,联合附近的奴隶,掀起了奴隶大起义。在斯巴达克斯的带领下,大量逃亡的奴隶纷纷参加起义,斯巴达克斯的起义大军迅速发展壮大,参加起义的奴隶一度达到10万多人,他们在意大利南征北战,几乎横扫整个意大利。

斯巴达克斯率领的奴隶大军规模庞大,史无前例,极大的震撼了奴隶主,他们慌忙从各地调来精锐军队镇压这次起义。

在训练有素、人数占有优势的罗马军队面前,斯巴达克斯的奴隶大军虽然不断获胜,但终究寡不敌众,在与克拉苏斯的决战中失败。

这场规模浩大的奴隶大起义,虽然最后以失败告终,但却震撼了奴隶主,迫使他们调整对待奴隶的策略,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奴隶的生活状况和地位。

周朝的奴隶制,实行的是“责任承包制”,减少了奴隶联合

欧洲古罗马斯巴达克斯奴隶起义声势浩大,席卷意大利,很大原因是奴隶的团结和同仇敌忾,也离不开整体庞大的奴隶数量。

而周朝开创的分封制,把广袤的国土分封给各个诸侯,由他们控制自己土地上的人口和奴隶,有点儿“承包责任制”的意思,这就避免了奴隶之间的联合,相对孤立的奴隶,没有力量发动大规模起义,即使有起义,也会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比如,公元前478年和公元前470年,卫国爆发的两次工商业奴隶起义,其规模很小,仅仅是把卫出公赶跑而已,对其他诸侯国并没有影响。

毕竟,每个诸侯国的国情都不一样,奴隶受压迫的方式和程度也都不一样,很难得到其他诸侯国奴隶的支持。

周朝的分封制,把周天子鞭长莫及的地方及时放权给地方,地方诸侯国可以根据情况做出应急措施,各诸侯国之间在周礼的框架下,也会相互帮助,面对共同的敌人,联手抵抗。

比如,在四周蛮夷壮大后,和少数民族毗邻的各诸侯国受到很大的威胁,齐桓公就打出了“尊王攘夷”的旗号,联合各诸侯国逐个打败外来入侵,在面对奴隶问题上,他们自然也会协调一致。

可以说,周朝“承包责任制”的分封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奴隶之间的联合,在条件上周朝不具备大规模奴隶起义的基础。

周朝的奴隶政策,远比古罗马宽松,奴隶有解脱途径

古罗马的奴隶,一旦成为奴隶,就很难再获得自由之身,他们被严重剥削,却没有发泄的突破口,也没有解脱的途径。

周朝就不同了,周朝的井田制,大量平民是劳动主力,奴隶的需求没那么旺盛,避免了大量平民沦为奴隶,同时,周朝对外战争比较少,也没有大量俘获奴隶的途径,周朝的奴隶数量并没有呈现不断上升状态。

这种情况下,各诸侯国为了自身发展,给奴隶提供了多种赎身的途径,让他们通过努力可以免除奴隶身份,恢复平民。

比如,赵简子时,为了在与范氏、中行氏的斗争中激励奴隶斗志,提出“克敌者……人臣隶圉免”的许诺;再比如,秦国《军爵律》中就有规定,奴隶斩杀敌人首级就可以免除奴隶身份,另外,秦国经常把奴隶赦免后,让他们迁居到新占领的土地上。

再比如,鲁国也有鼓励国人赎回鲁人在其他诸侯国作奴隶的人。孔子学生子贡赎人的故事大家都知道吧!讲的就是鲁国对奴隶的赎回政策。

《吕氏春秋·察微》说:“鲁国之法,鲁人为人臣妾于诸侯(指其他诸侯国),有能赎之者,取其金于府。”

奴隶有了翻身的机会和途径,不到万不得已,也就不会冒死起义,这也是周朝没有奴隶大规模起义的主要原因之一。

结语

周朝没有出现大规模奴隶起义,跟周朝“承包责任制”式的分封制有很大关系,周朝奴隶数量有限,同样避免了奴隶的大规模骚乱。

看不到希望的人往往会铤而走险,周朝各诸侯国制定的可以免除奴隶身份的奖励政策,避免了周朝奴隶的铤而走险,这和封建时期的科举制、现在社会的选举制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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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世界古代史》,

《史记》,

《吕氏春秋》,

《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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