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被害案”主犯洪峤被执行死刑

发布时间:2023-05-07 11:53:39 发布人:hao168

据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5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

据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3年5月7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洪峤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2年6月27日,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盗窃罪,判处洪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洪峤上诉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第一审对洪峤判处死刑的刑事裁定。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依法安排洪峤会见了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20年8月4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警方通报称,南京失联女大学生李某月遇害。李某月是一名应届生,于2020年6月毕业于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空乘专业,一家人住在扬州,是家中独女,其父是企业职工,母亲则是幼儿园老师。

2020年7月9日,南京女大学生李某月离开南京,被男友洪峤骗至云南勐海县,到达勐海县兴海检查站后失联,当天,张晨光、曹泽清等人受洪峤指使,提前准备好行凶工具后将李某月杀害并埋尸。同年9月1日,犯罪嫌疑人曹泽清、张晨光等人被警方抓获。

同年9月4日,勐海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洪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盗窃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曹泽清、张晨光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祁文强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

▲洪峤照片。受访者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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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辛婧 来源 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值班编辑 古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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