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直播“全员入场”?郭媛媛委员:加强网络主播职业认证与规范

发布时间:2023-03-04 17:51:56 发布人:hao168

“2016年直播元年后,中国直播行业迅速崛起,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16亿,占网民整体的68.1%。”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郭媛媛建议,加强网络主播职

“2016年直播元年后,中国直播行业迅速崛起,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7.16亿,占网民整体的68.1%。”全国政协委员、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文化与传播学院副院长郭媛媛建议,加强网络主播职业认证与规范。

郭媛媛委员(委员本人供图)

郭媛媛说,网络直播已经发展成为全新营销、商业模式,颇有种“全员入场”的架势。2022年部分当红主播逃税风波,暴露出主播行业缺乏规范、存在规制盲区等问题。

近年来各部门相继出台法律法规,对直播账号分类分级规范、直播打赏服务、直播带货管理等做出规定,但作为新兴职业,网络主播还缺乏制度化、体系化、专业化的教育、认证系统和管理、规范制度。

“主播尤其是带货主播,至少应该掌握与行业相关的如网络安全、产品质量、知识产权、内容创造等知识。”郭媛媛建议,应制定直播行业的职业认证制度,有一套统一的网络直播人员准入门槛,实行职业准入注册制,加强主播职业规范化。

郭媛媛说,应该给网络主播职业一个准确的定义、分类、标准,在实施直播平台传播内容、渠道的分级、分类管控制度、措施同时,对网络主播及传播内容,进行细化分类与认证。比如按照主体属性、运营内容、粉丝数量、直播热度等要素,实行精准、有效的分级管理和具体规范,并依法依规对主播违法违规现象,及时予以警示、警告,并采取相关措施。

“要强化网络主播的行业行为规范,包括加强对主播语言行为的规范性引导,进一步明确主播法律边界及责任,强化对主播网络实名制注册账号的管理,不断升级媒体主播行业行为新规范、新要求。”郭媛媛还建议,要规范直播行业税收管理和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层级性监管体系和机制,明确主播纳税责任与义务同时,细化主播偷税漏税行为惩罚措施。可采取分信用层级的监管模式,直播平台向政府监管机构和部门负责制度,积极发挥直播平台作用。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孙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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