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圣旨把洪秀全名字写错是因为官员没文化吗?

发布时间:2023-05-18 06:07:41 发布人:hao168

翻阅清朝实录记载,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一些皇帝的“上谕”,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圣旨中会出现一些错别字,尤其是经常写错人名。比如对太平天国首领洪秀全,实录记载的谕旨中经常记为“洪秀泉”:“谕

翻阅清朝实录记载,我们可以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一些皇帝的“上谕”,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圣旨中会出现一些错别字,尤其是经常写错人名。

比如对太平天国首领洪秀全,实录记载的谕旨中经常记为“洪秀泉”:

“谕内阁:本日官文、曾国藩由六百里加紧红旗奏捷,克复江宁省城。……实与天下臣民同深嘉悦。发逆洪秀泉自道光三十年倡乱以来,由广西窜两湖三江。并分股扰及直隶山东等省,逆踪几遍天下……”

除了洪秀全以外,对其他一些太平天国将领的记载也有写错字的情况。如太平天国后期的忠王李秀成和英王陈玉成,到了清朝的谕旨中,名字中最后一个字都多了个偏旁,写成了李秀城和陈玉城。

圣旨是最为重要的官方文书,出现错别字是不被允许的。而且谕旨一般出自军机处大臣之手,需要经过几道复核才能发出,一般也不会出现错别字。既然如此,为何几乎所有的清朝官方档案中,都把洪秀全的名字误写为洪秀泉呢?

有一种可能的情况,是前线汇报的信息有误,以讹传讹导致了记录的舛错。比如在太平军起义后,由于信息获取困难,清廷很长时间都没有搞清楚太平军的实际领导者是谁。所以有可能是在前线的官员知道洪秀全名字的读音,但不知具体是什么字,因此在官方文书中暂用泉字替代,并一直沿用了下来。

上面这种说法,是一种直觉上的猜测,然而实际上,清朝官方文书中写错洪秀全名字,并不是误写,而是特意这样做的。因为在官方档案中出现这种错别字的情况,不是特例,而是有规律可循的。

除了前面提到的洪秀全、李秀成、陈玉成外,其他在清朝官方档案中名字记载与原名不符的人物,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这些人都是朝廷钦命的重犯。在清人笔记《世载堂杂忆》中记载:

“清代犯大辟不赦之罪,犯者本名,如有吉、祥、宏、大字面,文卷中皆为之特加偏旁,凡廷寄、上谕及刑部奏折、通行文告,多照此例。”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在清朝,如果有人犯了不能赦免的死罪,而刚好这个人名字中又有具有正面积极意义的字眼,都要在这些字上加上偏旁,由“贵名”变成“贱名”。比较常用的是水字旁、刀字旁、土字旁等。

如嘉庆末年组织癸酉之变的天理教徒林清,其原名为林青,在青字上加水字旁;又比如刺马案的犯人张汶祥,其原名为张文祥。加上前面提到的洪秀全、李秀成、陈玉成,青、文、成、全都是比较好的字,所以要么在字旁加偏旁,要么就直接用一个意义没那么好的同音字来代替。

又例如我们之前提到的咸丰朝戊午科场案,主考官柏葰因家人受贿而被牵连处斩。柏葰原名为柏俊,因为俊字是个好字,故在其上加草字头。可见除了对待民间造反的犯人外,即便是清朝高官犯了死罪,也逃不掉被改名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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