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人所未见,言人所未言:《曾胡治兵语录》是曾胡的语录吗?(曾国藩篇之二)

发布时间:2023-05-30 16:57:03 发布人:hao168

摘 要:蔡锷所编《曾胡治兵语录》中摘录曾国藩治兵语录12类82条,对于研究曾国藩及其军事思想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些语录与曾国藩的原文却存在诸多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很有必要对它

摘 要:蔡锷所编《曾胡治兵语录》中摘录曾国藩治兵语录12类82条,对于研究曾国藩及其军事思想产生了重要而深远的影响。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这些语录与曾国藩的原文却存在诸多不一致的情况。因此,很有必要对它们进行一番校勘,探寻其原貌,并加以相应的处理,促使曾国藩和蔡锷的相关研究更为准确与科学。

蔡锷(1882-1916) ,字松坡,号击椎生

二、存在的问题

但由于各种原因,100多年来被视为曾国藩著作、人们耳熟能详并常引用的《语录》中的曾氏语录与其所出的曾氏著作原文之间却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错漏。由于摘抄及出版等方面的原因,《语录》中所列的曾氏语录与原文多有不符,存在不少文字上的错漏。举以下数例说明之。

例如,“将才”一章“古来名将”条中,录有“后世将弁,专恃粮饷重优”一句。经查,此语出自曾氏咸丰三年《与王錱(十月初八日三更)》,但经比对,原文为“专恃粮重赏优” 。《语录》显然将词序弄错了,从而使其意思难以理解。

又如,“将才”一章中,录有“璞山之志,久不乐为吾用,且观其过自矜许,亦似宜于剿土匪,而不宜于当大敌”条,查此语出自曾氏咸丰三年《复夏廷樾(十二月十四日)》,其中第二句原文为“久不乐为弟用”,最后一句原文为“而不宜于当大寇”。

再如,“仁爱”一章中“带兵之道”条,出自曾氏咸丰九年六月初四之日记,但经比对,此条与原文存在较大差距,特校勘如下(《语录》中的错字,加入()内,改正字加入[]内;删去或遗漏的字、句、符号加入[]内;衍文加入{}内,下同):

带(兵)[勇]之(道)[法],用恩莫如{用}仁,用威莫如{用}礼。仁者,[即]所谓欲立立人,欲达达人是也。待弁(兵)[勇]如待子弟{之心},常[有]望其(发达)[成立],望其(成立)[发达之心],则人知恩矣。礼者,[即]所谓无众寡,无大小,无(敢)[欺]慢,泰而不骄也。正其衣冠,尊其瞻视,俨然人望而畏之,威而不猛也。持之以敬,临之以庄,无形无声之际,常有凛然难犯之象,则人知威矣。[孟子曰:“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守(斯)[是]二者,虽蛮貊之邦[可]行{矣},[又]何兵[勇]之不可治哉!

还如,“战守”一章中“隘路打胜仗“条,系录自曾氏咸丰十年《批沈副将宝成禀报战守布置各情由(十月初九日戌刻)》,但其中错漏较多,特校勘如下:

(隘)[窄]路打{胜}仗,[胜败]全(在)[系]头敌[数人]。若头(敌)[队]站{脚}不住,后面虽有好手,亦被[人]挤退[了]。

二、删节。《语录》中的曾氏语录,还存在不少对原文进行删节的情况。特举以下数例说明之。

例如,“诚实”一章中“用兵久则骄惰自生”条,录自曾氏咸丰十年《批李副郎榕禀报近日军情由(四月二十五夜)》,经查,此条中,《语录》在“此接物之诚也”与“以诚字为之本”之间,删节了“西沤先生所谓‘没有几下’,或亦近是”等语。

又如,“公明”一章中“营哨之权过轻”条,录自曾氏咸丰五年《与李元度(十一月十一日)》,但经查,《语录》在“默察之而默挽之”之后删去了原文中的“赏罚之权,不妨专属哨官,收录之时,不妨兼用他籍。哨官得人,此军决可练成劲旅。但”等语。

再如,“和辑”一章中“祸机之发,莫烈于猜忌”条,出自曾氏咸丰十年《复郭嵩焘(五月初五日)》,但在其中的“忮、求二端”之前,删去了原文中“仆近年来自省生平衍咎,不出‘忮’‘求’二字。今犹衰耄,旦夕人地,犹自恨拔除不尽,因环观当世之士大夫及高位耆长,果能铲尽‘忮’‘求’二字者,亦殊不可多得也”等语。

还如,“和辑”一章中“湘军之所以无敌者”条,出自曾氏咸丰十一年《批唐镇军义训禀报近日军情由(十二月二十七日)》,但在其中的“彼此相救”之后删去了原文中的“朱镇一军出队,与贼接仗,危急之至,屡次派亲兵请该镇派队救应,又有易芸茨函催,李勉亭面催,而该镇始终不发救兵,可恶之至!我湘军风气”等语。

此外,“兵机”一章中“兵者,阴事也”条,出自曾氏咸丰九年《笔记二十七则》,但《语录》在其中“如承大祭”与“故军中不宜有欢欣之象”之间删去了原文中的“庶为近之。今以牛羊犬豕而就屠烹,见其悲啼于割剥之顷,宛转于刀俎之问,仁者将有所不忍。况以人命为浪博轻掷之物,无论其败丧也,即使幸胜,而死伤相望,断头洞胸,折臂失足,血肉狼藉,日陈吾前,哀矜之不遑,喜于何有”等语。又在“黄金横带”之后删去了原文中“而骋乎淄、渑之间”之语。

“战守”一章中“凡出队,有宜速者,有宜迟者”条,出自曾氏咸丰十一年《复刘建德姚体备(五月初九日辰刻)》,但《语录》在其中“不喜作客”之后删去了原文中“近日诸名将,多礼堂好先去寻贼,李希庵好贼来寻我”等语;在“徒能先发而不能制人”之后删去了原文中“鄙人深以为虑。请阁下与诸公讲明”等语;在“切不可于两层一无所见”之后删去了原文中“懵懵懂懂”四字。

“战守”一章中“一曰扎营宜深沟高垒”条,出自曾氏咸丰五年《致李元度七月十三夜子刻》,但《语录》在其中“切勿孟浪”之后,删去了“一曰禀报详实。足下专好说吉祥话,遇有小事不如意,辄讳言之。如蒋营之事,至今决裂不可收拾,而后声言,固已晚矣。以后禀报军情,务须至实至详”等语。

三、拼接。《语录》还有将来自曾氏不同文章的内容拼接成一条的情况。试举下例说明之。

例如,“诚实”一章中“楚军水、陆师之好处”条中,“血性必减一分”及以上出自曾氏咸丰十年《复彭玉麟(五月十三日)》,而“军营宜多用朴实少心窍之人”及以下则出自曾氏咸丰十年《复李元度(六月十九日)》,《语录》将两则来自曾氏不同文章的内容拼接在一起。

又如,“诚实”一章中的“凡正话、实话,多说几句”条中,“尤不可背后攻人之短”及以上文字出自曾氏咸丰十年《复李瀚章(七月二十一日)》,而“驭将之道”及以下文字则出自曾氏同治元年《复李鸿章(八月二十五日)》,其原文为:“惟鄙意用兵之道,最重自立,不贵求人;驭将之道,最贵推诚,不贵权术。”

再如,“勇毅”一章中“军事棘手之际”条中,“要胜于他舟之慌乱者数倍”及以上,出自曾氏同治六年《复李鸿章(六月初二日)》,而最后一句“必至站脚不牢”,则出自曾氏咸丰九年《复胡林翼(十一月十六日)》,其原文为:“古人云:吾辈若从流俗毁誉上讨消息,必至站脚不牢。”

四、改写。《语录》也有将曾氏文章中的部分内容自行改写的情况。试举下例说明之。

例如,“严明”一章中录有“立法不难,行法为难。凡立一法,总须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条。经查,此条出自曾氏咸丰十年《批李榕禀信尾(三月二十二日)》,原文为:“立法不难,行法为难。以后总求实实行之,且常常行之。”可见,该条后一句应系由原文改写而来。

又如,“勤劳”一章中“治军之道,以勤字为先”条,出自曾氏咸丰十年《致宋梦兰(十一月十六日辰刻)》,而其最后一句“当常常提其朝气”[1]304,则由原文中“求阁下以身率之,常常提其朝气为要”改写而来。

再如,前述“战守”一章中“凡出队,有宜速者,有宜迟者”条中的最后一句“贸然出队”,出自曾氏咸丰十一年《复刘建德姚体备(五月初九日辰刻)》中“贸然一出也”改写而来。

五、兼用。《语录》还有将曾氏原文删节与改写等方法兼用的情况。试举几例说明之:

例如,“用人”一章中录有“今日所当讲求[者],(尤)[惟]在用人一端[耳]。人材有转移之道,有培养之方,有考察之法”[1]288条。经查,此条系自曾氏道光三十年《应诏陈言疏(三月初二日)》中“今日所当讲求者,惟在用人一端耳。方今人才不乏,欲作育而激扬之,端赖我皇上之妙用。大抵有转移之道,有培养之方,有考察之法,三者不可废一,请为我皇上陈之”等语删节、改写而来。

又如,前述“诚实”一章中“楚军水、陆师之好处”条,录自曾氏咸丰十年《复李元度(六月十九日)》,其中“风气易于纯正”与“今大难之起”之间,删节了“彭公若尚未归,祈另择一诚实不挑者以为领袖,借资表率。以楚产之良,谓乏朴实头地之品,始不其然,特物色未至耳。国家养绿营兵五十余万,二百年来所费何可胜计”等语,最后一句“应切戒之”系由原文“歙产尚未经历仕途,而近来颇崇绿营风气。觇国者盖以是病焉。望阁下以为首图而切戒之”等语删节、改写而来。

再如,“诚实”一章中录有“天下惟忘机可以消众机,惟懵懂可以祓不祥”条。经查,此条系由曾氏咸丰九年《复胡林翼(九月十六日)》中“然此时只当用老僧‘不见不闻法天下,惟忘机可以消众机,憔懵懂可以祓不祥’也”一句删节和改写而来。

还如,前述“公明”一章中“营哨官之权过轻”条,出自曾氏咸丰五年《与李元度(十一月十一日)》,原文中有“此中之消息,望足下默察之而默挽之。赏罚之权,不妨专属哨官,收录之时,不妨兼用他籍。哨官得人,此军决可练成劲旅。但总揽则不无偏蔽,分寄则多所维系,幸垂意焉”等语。《语录》将此条中“望足下”三字,改写为“应”。又在原文“默察之而默挽之”与“总揽则不无偏蔽”之间,删节了“赏罚之权,不妨专属哨官,收录之时,不妨兼用他籍。哨官得人,此军决可练成劲旅。但”等语。

值得需要指出的是,《语录》中的错漏还造成一些与原文原意不合,甚至相反之处,从而影响到对这些语录的正确解读。

例如,“诚实”一章“人必(虚中)[中虚],不着一物”条中有“所知在好德,而所私在好色,不能去好色之私,则不能欺其好德之知矣”之语。经查,此语出自曾氏《读书录•周易•中孚》,最后一句为:“则不能不欺其好德之知矣”。可见,《语录》将其“不能不”误成“不能”,因此所表达的意思就与原文相反了。

又如,“勇毅”一章“大抵任事之人”条中有“大抵任事之人,断不能有毁而无誉,有恩而无怨”之语。经查,此条出自曾氏同治三年《加恽世临片(正月初一日)》,原文为:“大抵任事之人,断不能有誉而无毁,有恩而无怨。”可见,《语录》将原文的“有誉而无毁”误为“有毁而无誉”,从而导致意思与原文相反。

再如,“战守”一章“师行所至之处”条中有“此日战罢,有与初议不符者,虽有功亦必加罚。”之语,令人费解。经查,此条原文为:“次日战罢,有与初议不符者,虽有功亦必加罚。”其意思是前一天讨论决定作战计划,次日战后再总结。《语录》则将“次日”误成“此日”,也就违背了原文原意。

综上可知,《语录》中所辑录的曾氏语录虽然出自曾国藩的著作,但经过转抄和“加工”之后,并不能与曾国藩著作完全划等号。(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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