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婿和丈母娘发生房产纠纷(相关介绍)

发布时间:2023-05-31 17:37:45 发布人:艺莲

女婿和丈母娘发生房产纠纷,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子”,婆婆和女婿相亲相爱,但黄(女婿)和邢(母)乐东县万冲镇的夫妻)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妙地用执行的方式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和纠纷,解开了两方多年的心结。

女婿和丈母娘发生房产纠纷,俗话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子”,婆婆和女婿相亲相爱,但黄(女婿)和邢(母)乐东县万冲镇的夫妻)向法院起诉并申请强制执行,近日,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巧妙地用执行的方式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和纠纷,解开了两方多年的心结。

女婿和丈母娘发生房产纠纷(相关介绍)

黄某与邢某某的女儿(已故)于2013年2月19日办理结婚登记,育有一女。 2018年5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 2019年5月,邢某的女儿被确诊为右上牙龈恶性肿瘤。邢某陪女儿到广东就医,共垫付医药费132372.8元。 Huang 没有支付任何费用。 2019年7月,邢某带着身患重病的女儿回到乐东,认为黄某父亲在荔枝园盖的四间平房中有两间是女儿出资出资,执意要入住。由此引发矛盾纠纷, 110报警后,当地派出所协商未果。随后,邢某某及其女儿入住,并使用了两间房屋居住和休养。在照顾女儿的过程中,邢某某在地上又盖了一座铁房子。 2019年12月,邢某的女儿去世,邢某仍居住上述两处房屋。双方矛盾激化,将对方告上法庭。乐东法院对两案分别作出判决:“被告人邢某应当停止L-2-88侵占土地及地上两栋平房,并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将附着的农作物移走。” (金属房屋)在土地上,并将土地和两间平房归还给原告黄某某等3人。”“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人黄某应向邢某支付132372.8元。”因深双方当事人矛盾,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女婿和丈母娘发生房产纠纷(相关介绍)

聚焦“线上+线下”矛盾点调解纠纷

今年4月,执行人黄某等2人与被执行人邢某、季某案进入纠纷消除执行程序。双方发生激烈争吵,矛盾一度加深。考虑到双方矛盾较深,线下面对面调解行不通,执行法官采取背靠背线上对话的方式深入了解案件情况。执行法官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后认定,本案申请执行人黄某(另一案被执行人)、被执行人邢星(另一案申请执行人)案),无故经营纠纷在省二中院开庭审理。一是除扰,二是无因治理。双方当事人为原告和被告。 XX与申请人黄无故经营权纠纷案仍在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执行法官决定暂缓执行本案,等待其他案件的审理结果。 6月,省二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乐东法院一审判决:“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被告人黄向邢某支付赔偿金132372.8元。”邢某随后向乐东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决定同时执行 两起案件,经过双方“线上+线下”多次沟通,黄某同意履行支付义务,将132372.8元存入执行专用账户,邢某同意黄某支付相关款项后搬离涉案房屋。同时,她也打消了顾虑,嘱咐黄女婿不要拆新盖的铁房子,留给孙女。她说这是女儿的遗愿,黄女婿含着泪点了点头。那一刻,多年的矛盾在两人眼中化作泪水。

以上就是关于“女婿和丈母娘发生房产纠纷”的内容介绍,今年9月,邢某某在乐东法院执法人员的协助下搬离了涉案房屋。案件当事人的利益得到了保障,双方都为执行人员的巧妙执行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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