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地运1491.05克毒品进京被查获,被告人被判死缓

发布时间:2023-06-06 11:57:39 发布人:hao168

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6月5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典型运输毒品案件。被告人熊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庭审现场。 图源:北

新京报讯(记者 慕宏举)6月5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典型运输毒品案件。被告人熊某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庭审现场。 图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新京报记者获悉,被告人熊某与武某(已判刑)共谋购买毒品,随后出资供商某(已判刑)租赁轿车。根据熊某的安排,商某和武某一同驾车从北京市前往河南淮阳,从熊某手中取得毒品1491.05克后,又驾车运往北京。两人行至北京市某高速收费站时被民警当场查获,毒品被全部起获,经鉴定,检出甲基苯丙胺,含量为55.9%。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熊某无视国法,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理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且运输毒品数量大,所犯罪行特别严重,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熊某起主要作用,应认定为主犯。据此,北京二中院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示,毒品在给吸食者带来短暂、“非正常快感”的同时,会对其身体、精神健康带来大量危害,吸毒者常常会不惜一切代价购买毒品,对于家庭关系、社会治安等都有危害。正因如此,我国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打击的高压态势。此次公开宣判,彰显了司法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态度。

编辑 彭冲 校对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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