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6年,徐志摩与陆小曼结婚,梁启超的证婚词戳中两位新人的软肋

发布时间:2023-06-07 14:02:00 发布人:hao168

在婚礼上,证婚人讲的“证婚词”往往都是“恭喜新婚”、“幸福美满”、“白头偕老”等美言善词,见证着一对新人的爱情,表达着对新人的祝福,同时,也能在婚礼上营造出一种快乐祥和的氛围。但是,在我们的近代史上,

在婚礼上,证婚人讲的“证婚词”往往都是“恭喜新婚”、“幸福美满”、“白头偕老”等美言善词,见证着一对新人的爱情,表达着对新人的祝福,同时,也能在婚礼上营造出一种快乐祥和的氛围。

但是,在我们的近代史上,却有一份旷古绝今的证婚词,它非但没有华丽的辞藻,也没有表达出对新人的祝福,反而是毫不留情面地揭露着两位新人的“伤疤”。

发表这份“证婚词”的不是别人,正是梁启超先生。

1926年8月,徐志摩和陆小曼订婚了。

说实话,在当时,徐志摩的父亲徐申如是不同意这门亲事的;原因很简单,徐父看不惯陆小曼。

一来,徐父认为,陆小曼经常混迹于舞厅、宴会等交际场所,人品轻薄;

二来,徐志摩与张幼仪离婚已属大逆不道,现如今,他又娶一个有夫之妇,有辱“徐家门风”。

可是,徐志摩不这样想,他非陆小曼不娶。

想来想去,徐志摩想到一个办法,那就是请中间人调和一下。

徐志摩与胡适、刘海粟的关系比较好,他便请这两位名流给父亲做思想工作,说服父亲同意这门亲事。

徐父不经劝,勉强同意儿子再婚,不过,他提出了两个条件:一是由胡适做媒人;二是,在婚礼上,由梁启超证婚;两者不满其一,便不答应。

1926年10月,徐志摩和陆小曼在北京的北海公园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婚宴上张灯结彩,呈现出一片喜气洋洋的欢快氛围。

远远望去,胡适在媒人席上端端正正地坐着,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再看他旁边,坐着一位表情严肃的长者,此人就是梁启超。

作为媒人,胡适讲了几句祝愿的话,听上去,不仅美妙,还让人感觉舒服、高兴。

轮到证婚人发言时,梁启超站起身来,走向讲席。

见是受人尊敬的文学家走来,大家纷纷竖起耳朵,想听一听梁启超先生将会说些什么高大上的祝福语,毕竟,新郎是他最喜欢的学生徐志摩。

谁知,梁启超严肃地说道:“我来是为了讲几句不中听的话,好让社会上知道这样的恶例不足取法,更不值得鼓励。”

“不中听”、“恶例”、“不足取法”、“不值得鼓励”,种种字眼预示着梁启超先生说不了什么好听的话。

这可是人家的结婚典礼,男女来宾,无论长幼,都是来给人家道喜的,都是捡好听的话说,谁也不想扫人家的兴。

可是,梁启超却继续说道:“徐志摩,你这人性情浮躁,以至于学无所成,做学问不成,做人更失败,你离婚不娶就是用情不专的证明!”

话音刚落,众人失色,没想到梁启超竟然批评起新郎官来。

可是,梁启超还没有说完,他批评完新郎官后,又朝着新娘说道:“陆小曼,你和徐志摩都是过来人,我希望从今以后你能恪守妇道,检讨自己的个性和行为。”

说完,他还不过瘾,接着,他又给两位新人提出4个“不要”:“离婚再婚都是你们性格的过失造成的,希望你们不要一错再错自误误人,不要以自私自利作为行事的准则,不要以荒唐和享乐作为人生追求的目的,不要再把婚姻当作是儿戏,以为高兴可以结婚,不高兴可以离婚,让父母汗颜,让朋友不齿,让社会看笑话!”

说完,梁启超才祝贺两位:“总之, 我希望这是你们两个人这一辈子最后一次结婚!这就是我对你们的祝贺!我说完了!”

短短几句证婚词,掷地有声,字字千钧,仿佛刀子一般,无情地戳中一对新人的“软肋”,令一对新人和满堂宾客瞠目结舌,目瞪口呆。

在别人隆重的婚礼上,梁启超为什么不给新郎和新娘留情面,而是一句又一句地揭人家的老底呢?

这不是让人家难堪吗?

究其背后的原因,还要从徐志摩和陆小曼说起。

徐志摩是我国近代史上响当当的才子,他拜梁启超为师,对梁启超极为尊敬。

梁启超虽然爱才如命,非常喜欢徐志摩,但是,他看不惯徐志摩的私人生活。

1915年,徐志摩娶张幼仪为妻,两人虽是包办婚姻,但是,也算得上是门当户对。

不过,徐志摩对这段婚姻并不满意,从婚前到婚后,他处处鄙弃张幼仪。

尤其是在英国留学期间,他遇到了林徽因,从此,一发不可收拾,对林徽因展开了激烈的爱情攻势。

甚至,在结发之妻张幼仪怀胎两个月时,徐志摩狠心地向对方递交了离婚通知书。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快,这个消息传到了梁启超的耳朵里。

梁启超得知后,非常气愤,他拿起笔来亲自给徐志摩写信,责怪他行为草率,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可是,一向追求浪漫爱情的徐志摩铁定了心要追求林徽因,他给恩师梁启超回了一句:“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就这样,他将恩师的谆谆教导抛在脑后。

俗话说,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徐志摩对林徽因充满了希望,殊不知,他“摔”得很惨。

林徽因以及她的父亲林长民对徐志摩并不看好,尤其是对徐志摩的人品表示“疑虑”。

当然,对于徐志摩,林徽因也有自己理性的判断:“徐志摩当初爱的并不是真正的我,而是他用诗人的浪漫情绪想象出来的林徽因,而事实上,我并不是那样的人。”

因此,林家没有同意这门亲事;后来,林徽因嫁给了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林徽因已经嫁人,徐志摩也不能总在她这一棵树上吊死,很快,他就有了新的追求对象,对方就是名震京城的交际花陆小曼。

陆小曼,1903年9月在上海出生,父亲陆定曾在当时政府的财政部任职,后来,弃政从商,成为一名银行家,今天的“零存整取”就是陆定的杰作。

陆小曼的母亲吴曼华也是名门闺秀,颇有才气;从这一点来看,陆小曼的家境很好。

幼时,陆小曼在上海幼稚园读书,两岁的时候,随着父母迁居北京;6岁的时候,进入北京女子师范大学女子附属小学读书;13岁的时候,被母亲送入法国人创办的贵族学校北京圣心学堂学习法文、舞蹈、绘画、钢琴和礼仪等。

17岁时,陆小曼已经出落的亭亭玉立,仪态万方,更重要的是她能歌载舞,能唱京剧、昆曲,还能画一手好油画,是当时交际场上一个聪明、漂亮、活泼的女子。

其实,论颜值,陆小曼并不是一个倾城倾国的美人,但是,她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颇具风韵,让无数人为之倾倒,其中,不乏一些中外贵宾。

据说,在当时,假如舞池中没有陆小曼的身影,众人就会为之不快。

用徐志摩的诗句来形容她,那就是:“一双眼睛在说话,晴光里漾起心泉的秘密。”

男大当婚,女大当嫁。

1922年,在父母的包办下,陆小曼嫁给了当时的外交部武官王庚。

王庚祖籍常州,比陆小曼年长7岁,同为梁启超的学生,平日里,与徐志摩的关系不错。

1911年,王庚从清华大学毕业,被保送到美国读书,先后在密西歇大学、哥伦比亚大学、普林斯顿大学就读;1915年,获得普林斯顿大学文学学士学位,并且又转入到西点军校学习军事。

三年后,在西点军校毕业时,全年级137名学生,王庚排第12名;回国后,被当局重用,前途无量。

当时,陆小曼的父母就是看中了王庚的年少有为,于是,他们将自己的宝贝女儿“闪电”嫁给了王庚。

王庚与徐志摩关系较好,婚后,经常邀请徐志摩到家里来做客,每次来玩,都是让陆小曼招待,所以,徐志摩就认识了陆小曼。

可是,王庚的事业心太重,平时只关心自己的工作和仕途,将陆小曼冷落在一旁,使陆小曼处于百般痛苦之中。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王庚没有时间陪伴陆小曼,就给陆小曼说:“我没空,让志摩陪你来玩吧。”

此后,徐志摩陪着陆小曼一起参加“新月社”的活动,一起观看英语话剧的演出,一起参加戏曲演出。

不知不觉之间,徐志摩与陆小曼产生了爱情。

再看王庚,他接到了去哈尔滨担任警察厅厅长的命令,也就意味着,他要与陆小曼两地分居。

这无疑给徐志摩提供了可乘之机。

徐志摩和陆小曼都是追求浪漫爱情的人物,兴致相投,情感相依,一旦擦出爱情的火花,绝不肯熄灭。

可是,陆小曼毕竟是有夫之妇,而且,王庚还是自己的同门师兄弟,关系非同一般,这可怎么办?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徐志摩愿意付出一切,他将“朋友妻,不可欺”的人生信条全部抛在脑后,想尽办法将陆小曼追求到手。

虽然陆小曼是朋友的妻子,但是,徐志摩有的是办法。

他想到了自己的另一位朋友刘海粟。

刘海粟是常州人,与陆小曼算是同乡。

徐志摩特意找到刘海粟,诚恳地告诉他:“理智告诉我,我不能辜负王庚的信任,所以,我跑到上海和欧洲,就是为了忘掉陆小曼,但是,越分开越痛苦。小曼也试探过她父母的口气,离婚谈不通,王庚也不会同意,为此,我痛苦极了,小曼也愁断肠了,你给我们想想办法吧。”

刘海粟提出大胆摊牌的办法,他先是出面做通了陆小曼母亲的工作,然后,又带着陆小曼找王庚商谈。

在商谈的时候,刘海粟采取旁敲侧击的方式,从爱情与人生的关系,谈到男女结合的基础,然后,又谈到违反道德的婚姻,最后,又谈到爱情与离婚、离婚与友谊等内容。

总之,他话里有话地“敲打”着王庚。

之后,徐志摩趁热打铁,根据刘海粟的言论给王庚写了一封长信,使王庚最终同意离婚。

就这样,徐志摩和陆小曼走在了一起。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在徐志摩眼里,除了陆小曼,其他的女人都黯然失色。

婚后,他们的生活怎么样呢?

结婚后,这对新人在上海度过了一段甜蜜的时光。

可是,上海是个十里洋场,各种交际场所应有尽有。

很快,自带交际光环的陆小曼在在上海站稳了脚跟,被列入当时的“名媛”行列。

她需要穿漂亮的衣服,吃精致的饭菜,赶一个又一个的舞会,打一场又一场的麻将。

徐志摩知道陆小曼从小娇生惯养,结婚后,他一味地纵容着陆小曼的各种喜好。

为了陆小曼,徐志摩还租借了一套豪华的公寓,每月100个大洋,雇佣着14个佣人,出入都是小汽车。

可想而知,每天的花销很大。

可是,陆小曼身体不好,又抽上了鸦片,徐志摩不愿意看她病痛的样子,也就默认了陆小曼的这一爱好。

这又是一笔巨大的开销。

那时候,陆小曼每月至少要花掉500或600个大洋,相当于现在的25000至30000元,庞大的开支压得徐志摩喘不过气来。

这是他自己选择的路,跪着也要走完,所以,徐志摩自己只能节衣缩食、开源节流。

平日里,他自己舍不得买衣服,哪怕自己的衣服破了洞,他也舍不得扔掉。

成天穿着破洞的衣服在光华大学、东吴大学和大夏大学兼职讲课,课余还赶写诗文,赚取稿费。

即便如此,他的钱也依然不够陆小曼挥霍。

就这样,曾经的海誓山盟,曾经的天长地久,曾经的甜蜜浪漫,在经济拮据面前,逐渐归于平淡,甚至,有了“柴米油盐”的吵吵闹闹。

在一次争吵中,徐志摩离开陆小曼,却在外出途中飞机失事,死得很惨。

噩耗传来,陆小曼悲痛欲绝,气若游丝,终日素服。

可是,徐志摩的家人却不同意她出席追悼会。

陆小曼只能送一副挽联表示哀悼:“多少前尘成噩梦,五载哀欢,匆匆永诀,天道复奚论,欲死未能因母老;万千别恨向谁言,一身愁病,渺渺离魂,人间应不久,编就遗文答君心。”

不得不说,陆小曼是爱着徐志摩的,她每日供着徐志摩的遗像,每天都要在遗像面前,为徐志摩献上鲜花。

而且,徐志摩死后,陆小曼不再出去交际,闭门谢客,在家或者画画,或者整理徐志摩生前的遗作。

在这期间,有很多人劝陆小曼改嫁,都被陆小曼拒绝了,用她的话说,她始终深爱着徐志摩。

虽说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但是,“眼前的苟且”始终是生活中抹不开的重要环节。

徐志摩死后,陆小曼没有固定的收入,她身体又有病,生活一下子掉入了万丈深渊。

在这期间,胡适虽然给陆小曼提供了不少帮助,但是,远远解不了陆小曼的“近渴”。

很快,口口声声说深爱着徐志摩的陆小曼与另外一名男人同居了。

这个男人就是翁瑞武,他是光绪老师翁同龢的孙子,家里有不少奇珍异宝。

那时陆小曼的生活费全靠翁瑞武的工资、卖画、卖古董而来。

另外,翁瑞武还有一手“推拿”的绝活,常常为陆小曼推拿,手到病除。

可是,令人气愤的是,陆小曼和翁瑞武定下了“不平等条约”:不许他抛弃发妻,不正式结婚。

用陆小曼的话说,她对翁瑞武并无爱情,只是感情。

说到这里,不禁又令人想起梁启超先生在徐陆结婚时,讲出的“证婚词”。

虽然令一对新人和满堂宾客大惊失色,戳到了徐和陆的“软肋”,但是,从徐志摩追求陆小曼,到两人结婚,再到徐志摩死后陆小曼的生活态度,无疑,这份“证婚词”讲得鞭辟入里,入木三分。

这不仅表达出梁启超先生对婚姻生活的态度,更是对后世的婚姻观、爱情观敲响了警钟:用情专一,爱情之树才能四季常青!

文章最后,借用陆小曼母亲的一句话:“志摩害了小曼,小曼也害了志摩,两人是互为因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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