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元年一桩轮奸案为何会惊动乾隆皇帝?

发布时间:2023-06-10 10:14:15 发布人:hao168

乾隆元年11月,河南郑州一桩发生了一年多的轮奸大案,经过县、府、司、州多轮审理,当事人亲属仍然不服,最后控诉到新登基不久的乾隆皇帝那里,乾隆皇帝不得不派出朝廷极有威信的刑部尚书孙嘉淦亲赴河南审理这一桩

乾隆元年11月,河南郑州一桩发生了一年多的轮奸大案,经过县、府、司、州多轮审理,当事人亲属仍然不服,最后控诉到新登基不久的乾隆皇帝那里,乾隆皇帝不得不派出朝廷极有威信的刑部尚书孙嘉淦亲赴河南审理这一桩轮奸大案。

乾隆皇帝

当时,刚上任不久的刑部尚书孙嘉淦接受了乾隆皇帝委派给他的一项艰巨任务,要他亲赴河南郑州去审理一桩拖了一年多仍未审结的轮奸大案。

这桩轮奸大案是上年7月发生的,到这时候已经有了一年多时间,经过了县、府、司、州多轮审理,巡抚富德拟定结案意见之后,当事人家属仍然不服,并且进京控诉,一直闹到乾隆皇帝这里。

皇帝随即委派刑部侍郎吴应棻和内阁学士伊尔敦为钦差大臣前往郑州复审此案。吴应棻和伊尔敦接手审理后,得出与河南巡抚富德完全不同的意见,双方争执不下,闹到最后双方互相在皇帝面前参了对方一本。

新登基不久的乾隆皇帝头一回遇到这样的棘手事情,他也拿不定主意,只好先命临近的河道总督白钟山前往主持。但又担心地方和中央大臣争执不下,而司法经验不足的白钟山只怕镇不住。

最后不得已,乾隆皇帝只好拿出撒手锏,把在朝廷中向来极有威信的刑部尚书孙嘉淦派往河南郑州,由他会同白钟山共同审理这桩轮奸大案。

孙嘉淦在朝廷享有极高威望不是没道理的,他一到郑州,就先仔细看过了全案的卷宗,一看完卷宗,他就发现了这桩轮奸大案前期的审理工作存在非常严重的问题和漏洞。

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孙嘉淦发现,这么一桩轮奸大案,竟然连到底有几个轮奸者都没有确认下来:受害女常氏刚开始供认是6人,后来又说是7人,再后来又是9人,到了最后,又改回6人。

而孙嘉淦提审被告就更让他满心疑惑了:被告多次遭受刑讯之苦,对刑讯害怕得要死,用平和的语气讯问,被告就满口喊冤;如果严词呵斥,被告就边哭边招供。就这样,一会儿认罪,一会儿又大喊冤枉。

孙嘉淦

而河南巡抚富德和此前派出的钦差大臣吴应棻等人对此案的审理结果,也各有不同的结论。再看河南省内各级审理的得出来口供也是前后各不相同。

先看河南巡抚富德对此案的审理结论,他的结案报告中显示,受害者常氏丈夫的族叔、住在东院的郭宗炎行为不端,他竟然放纵自己的妻子刘氏与同乡的弓勋和王桐等人通奸,目的就是为了以此谋取钱财,这就是典型的“卖春”。

常氏夫妇住在西院,常氏经常因此嘲讽族叔郭宗炎夫妇,而常氏丈夫郭元曾也曾规劝族叔郭宗炎。所以,郭宗炎夫妇怀恨在心,就纠集了同乡弓勋、刘高、王栋、王良等人报复常氏夫妇。

雍正13年7月初2晚上,郭宗炎纠集弓勋等数人在西院将常氏轮奸。当夜不久后,王桐、毛三、王成、毛玉佩、魏尚智、黄七、刘迪等人又把常氏抱到了东院刘氏床上进行多次轮奸。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人不仅轮奸了常氏,同时还把刘氏也给轮奸了。钦差大臣吴应棻等人认为把常氏抱至东院轮奸的情节是经不起推敲的,这也是他和河南巡抚富德争执所在。

孙嘉淦为人极为精明,处事极为干练。他经过一系列精心调查后,发现这桩拖了一年多的轮奸大案完全不是富德和吴应棻等人所审理的那样,他认为富德所说的东院之事完全站不住脚,而吴应棻等人给出的审理结果也是经不起推敲的。

第一个证据就是:郭宗炎是乡绅官宦之家,他的祖父曾担任过知县,父亲和哥哥都是进学的秀才;郭宗炎之妻刘氏的父亲也是监生,两家的家属多是本地乡绅官宦。

两家这样的家庭,实在难以想象郭宗炎竟然会毫无廉耻、肆无忌惮地以出卖妻子肉体来赚钱。即便有这种事情,郭宗炎这样的家庭,他的父兄不可能对此毫无察觉或者坐视不管。

清代巡抚

第二个证据是:富德所言,与刘氏通奸的王桐等人都是本地佃工佃户,他们是赤贫之人,怎么可能会有官宦之家的妻子因为贪图钱财而卖春给这些赤贫之人的佃工佃户?这实在是根本不合情理的事情。

假如刘氏没有卖春的行径,那么常氏又怎么会嘲笑挖苦族叔郭宗炎夫妇?没有这个前提,作为族叔的郭宗炎又为什么要纠集这么多人去轮奸自己的侄媳妇?这些事情都非常荒唐,完全站不住脚,经不起推敲。

经过孙嘉淦仔细调查和查阅案件卷宗,得知此案初审时根本就没有所谓郭宗炎夫妇和功勋等人卖春的口供,这是半年后巡抚富德带郭元曾秘密过堂后才有的口供。

然后审讯的各级官员都根据巡抚定下的口供严刑逼供,迫使相关人犯按照巡抚定下的口供供认。刘氏不堪屈辱曾投井自杀,但又被捞回继续刑讯逼供,刘氏求死不得,只好供认自己卖春。

至于王桐等人将常氏抱至东院再轮奸的事情,也是事发8个月后加进去的口供,多次改来改去,情节混乱、矛盾百出。其中很离谱的一个细节是,刘氏卧榻宽度只有3尺1寸,居然能同时容纳5个人。

孙嘉淦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那些被告多数没有作案的可能性,比如有人证实王桐案发夜在马家庄住,马家庄距离案发地20里地,但中间隔着黄河,一夜之间根本渡不过来。王栋快60岁,长年患病早就失去房事能力。

掌握了充足的证据后,孙嘉淦终于挖出了案件真相:案发当夜,郭元曾家遭数名强盗挖开墙角入室盗窃,当晚只有郭元曾妻子常氏一人在家,数名强盗就轮奸了常氏。常氏只听其中一名强盗自称是弓勋,而常氏在郭宗炎家里见过弓勋。

案情其实很简单,河南地方官员接到此案后,无法擒住盗贼并查获赃物,就将案件往奸情上引,为了欺骗上司,不断罗织罪名、编造情节、嫁祸无辜,导致10多人被拟定为死罪,并导致了郭宗炎和魏尚智2人冤死狱中。而其他众人皆倾家荡产、遍体刑伤。

清代审案

此案其实就是一起典型的“讳盗诬良”案,河南地方官员之所以要如此绞尽脑汁“讳盗诬良”,是因为清代律例和处分条例对地方官员的考核出了问题,一旦地方发生强盗案件,而官员没能及时破案,就要遭受吏部的严厉处分。所以,一旦发生强盗案件,地方官员宁愿铤而走险“讳盗诬良”。

参考文献:

《清代的案与刑》:郑小悠著 山西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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