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乾隆惊人记忆力而得以昭雪的“纵盗冤官案”

发布时间:2023-03-15 06:31:34 发布人:hao168

乾隆二十八年四月,湖北按察使高诚例行向朝廷上报了最近一年治下刑狱情况。在一众卷宗里,有一份归州犯妇吴氏的口供引起了乾隆的兴趣。吴氏在交代犯奸原因时提到家中无人,其夫和夫兄因最近犯下盗案被拘押在狱中。乾

乾隆二十八年四月,湖北按察使高诚例行向朝廷上报了最近一年治下刑狱情况。在一众卷宗里,有一份归州犯妇吴氏的口供引起了乾隆的兴趣。吴氏在交代犯奸原因时提到家中无人,其夫和夫兄因最近犯下盗案被拘押在狱中。

乾隆也顺着调阅了这对兄弟的卷宗,这一看不打紧,案子立即引起了乾隆的高度重视。他任命刑部侍郎阿永阿为钦差,会同河南巡抚叶存仁前往湖北详查并据实上奏,乾隆准备亲审此案。

让乾隆警觉的原因是,这对兄弟的名字 – “张洪舜、张洪贵”,和三年前归州一起“知州妄断案”中被无罪释放的张红顺、张红贵兄弟名字字音相似。乾隆觉得这次还是这两人,进而猜测当初的“妄断案”可能另有隐情。

不得不佩服乾隆的记忆和敏锐,其后不但证实了乾隆的猜测,张红顺和张红贵兄弟就是前后两起盗案的主犯,还挖出了惊人的内幕和冤情。

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张红顺和张洪贵兄弟伙同几名乡邻在趁夜盗抢了民户李作椇家(获白银160两和大量衣物)。四月末州府差役根据当地保正袁正芳的消息,突袭张家擒获了张红顺,不过张红顺因拒捕在搏斗中受了重伤。

负责审理这起盗案的知州赵泰交,担心张红顺在审讯过程中死在狱中,这样既不能结案又容易背锅。于是他让张红顺保释出狱,待其养好伤后再缉回继续审理。但赵泰交又怕延误案件审理而被上司处分,就伪造了一份口供将审理时间整体性后推。

首先赵泰交将张红顺的到案时间修改为还没到的六月初,为解释为何案发后这么久才拿获案犯。赵泰交又把事主李作椇的主动报案改成了“吏目访闻”,并且将张红顺出狱养伤这段时间解释为“张赴川卖赃”。

注:清朝刑律规定供证确凿、赃迹明显的案件限四月内结案。“吏目访闻”指案发后受害者未主动声张或报案,后由府衙差役等风闻或主动侦察得知。

赵泰交这一番折腾却给自己挖了个大坑。他没想到张红顺识字,更没想到张红顺在画押时察觉了自己的目的,进而想出了一个踩着他脱罪的办法。

张红顺出狱时,顺带偷走了狱簿中记录自己真实入狱时间的那一页。出狱后立即带着张红贵等人跑到按察使司衙门喊冤。声称他们被保正袁正芳挟嫌诬告为“盗匪”,知州赵泰交为交差动用大刑强逼他们认罪,并用身上的伤和狱簿记录为证……

时任湖北按察使的沈作朋本就和赵泰交有隙,加上赵泰交提交上来的“证据”正好印证了张红顺的说词。沈作朋完全不关心案件实情,置各种疑点(例如案犯为何能出狱告状)不顾,直接将此案定性为严刑逼供的冤案,当作整治赵泰交的工具。

受他的影响,负责复审的黄陂知县陈铨就将此案审讯方向定为如何“查实”赵泰交制造“冤案”。为了尽快结案,陈铨毫不犹豫的动用酷刑。事主李作椇和保正袁正芳不但被罚跪铁链至膝骨受伤,还被掌掴到牙齿脱落。很快两人熬不住刑讯,承认了故意诬告之罪。

张红顺在复审过程中,又借机诬告州役在拘捕他时,偷盗他家财物共计白银七十四两。不但又黑了一笔钱,也给赵泰交加了一项革职之罪(清律规定衙役犯赃十两以上,主官失察者革职)。

乾隆二十六年六月,沈作朋将审讯结果上报给湖北巡抚周琬和湖广总督爱必达。两人经简单审理后均认同了沈作朋的结果。至此这个案子算是定案了,最终以张红顺和张红贵等人无罪释放、赵泰交题参流放、李作椇和袁正芳流放、相关州役徒刑或杖刑结案并上报刑部。

案子之所以逆转成这样的结果,是因为官场非但不是想象的那般“官官相互”,反而常会因矛盾而互相倾轧。张红顺就是在无意中利用了沈作朋和赵泰交之间的矛盾,在沈作朋操刀之下,其他官员选择了装糊涂或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原本赵泰交是没翻身机会了,但是张氏兄弟“斗倒”一众官吏后自以为自己“能”了,在他们的“作死”下又将赵泰交给拉上了岸。

胆子大起来的张氏兄弟很快又犯下一起类似的盗案,大白天洗劫了当地民户赵启贤家(劫得白银90两)。乾隆二十七年五月,新任归州知州秦爃拿获了犯案的张氏兄弟等人。审讯过程中相关案犯不但供认了本案,也供出之前的“李作椇家盗案”并非假案,而且主犯是张氏兄弟。

秦爃将审查结果上报后,武昌知府锡占、新任按察使高诚(沈作朋已升任湖北布政使)、湖北巡抚宋邦绥(周琬已调任兵部右侍郎)、湖广总督爱必达,虽然依次参与了审理,但都默契的没有表明态度,案子拖了一年不审也不判。

原因并不复杂,都知道这么查下去“知州赵泰交妄断案”就要逆转了,到时候失察甚至是制造冤案的锅,由谁去背?因此大家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拖,意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高诚还自作聪明的将张氏兄弟的名字分别改成了张洪舜和张洪贵。

只不过乾隆不是个好忽悠的皇帝。除了从名字上觉察出异常外,“赵启贤家盗案”拖了近一年既不结案也不咨部(申请延期)同样让皇帝心中生疑。乾隆在申斥湖北官员拖延案情的同时,也如文章开头所说派出了钦差,表明他已不信任湖北方面的官员。

面对皇帝的申斥和即将到来的钦差,按察使高诚第一个展开“自救”。

五月初一高诚用官场惯用的“说词”上奏称,张氏兄弟被捕后不久自己就已查出他们是“赵家盗案”的正犯。未能及时结案并上报的原因是案犯“狡黠异常”,出于谨慎他认为有必要“反复核实”以及深挖他们未交代的罪行……

五月初三,同样意识到氛围不对的湖广总督爱必达和湖北巡抚宋邦绥也联名上奏称同省上下官员均在努力办案、无人懈怠 ……

但是他们没想到另一个官员的奏折更早一步送到了朝廷。知州秦爃在抓获张氏兄弟后,就知道案子后面还有隐情,但是上官们死拖着不办他也没办法。不过秦爃背着上司们偷偷向刑部汇报了案情和相关线索。

所以乾隆看到湖北官员们狡辩时的心情就可想而知了,他不但在奏折上朱批怒骂爱必达等人,还再次发出谕旨申斥了一众官员:

阿永阿和叶存仁在五月初八抵达武昌,第二天就提审了张氏兄弟以及相关人等。案件本身并不复杂,十三日阿永阿就将两起盗案和“知州妄断案”的实情奏报给乾隆。

果然有隐情,还是堂堂朝廷官员被盗匪操弄、欺压,乾隆的怒火很快就变得难以遏制。五月二十一日,乾隆下令将前按察使沈作朋革职拿问、总督爱必达革职并发配新疆、巡抚宋邦绥认办堤工三年(强制捐银) ……

到了六月,乾隆觉得这样太便宜他们了,改令将一众官员押送热河由他亲审。

到热河后爱必达比较聪明,主动认罪并说出了拖延第二起盗案的原因 -- “因第二案发觉前案判决错误,如果翻案颜面无光,因而踌躇不前”。始作俑者沈作朋则有些冥顽不灵,到这一步了还在试图狡辩脱罪,乾隆当即传令将其正法。

十月乾隆做出了终审裁定。

首先涉案盗犯全部问斩。总督爱必达、前巡抚周琬“渎职在前,欺君在后”判抄家、绞监候(后均改为发配伊犁);知州陈铨、同知陈文枢等迎合沈作朋“刑求逼供”判革职;前巡抚汤聘(第二起盗案发生后不久调任江西巡抚)和现巡抚宋邦绥不明察真相,一味迎合上官,革职就地认办堤工(捐银三万两);现任按察使高诚明知冤情而不报,革职;武昌知府锡占故意迎合沈作鹏为罪魁之一,抄家革职 ……

注:爱必达是清初名臣遏必隆的孙子,此案发生时他的哥哥策楞(死于准噶尔伏击)、讷亲(因金川之役失利被乾隆赐死)均已亡故,乾隆以此赦免其死罪。

除了这些官员,乾隆对他们的幕僚也全部不放过。乾隆认为官员犯案,也少不了他们的串联教唆(此案相关官员的幕僚大多为姻亲或乡邻),要求刑部严查他们的罪行 – “此等劣幕辄敢暗通生气,从中把持,为地方之害,不可不明治其罪”。

乾隆在此案中异常的严厉,首先是因为他感受到了巨大的“威胁”— 督抚官员们可以隔绝朝廷、皇帝和地方的信息联系,某种程度上也可以断开朝廷对地方的管控。

例如第一起盗案被地方官员折腾成“知州妄断案”,最终这个冤案还是朝廷和乾隆“核准”的,整个过程中朝廷只能被动相信和被忽悠。朝廷和皇帝在管理的同时,也被地方通过“信息独享权”反向“控制”。

而皇朝因为自身的缺陷并不能根治这个问题。

皇帝集中了整个皇朝的权力,但是他又没有精力和能力去使用这些权力,更不可能去实时管理庞大的皇朝。因此只能被迫放权地方官吏和士绅们来经营他的皇朝,并委派督抚等封疆大吏来监控地方。

就像费孝通说的“中国的官僚并不是分享政权,他们和政权本就是处于敌对的地位”。因此乾隆只得杀鸡儆猴,通过重罚来震慑地方官员。

其次因朝廷自上而下的管理监察,导致地方下级官员们更加依赖自己的上官而不是朝廷。细看清朝的各种地方弊案,大多都存在下级官员不问是非曲直,只是一味的揣摩迎合自己上官的意思。这实际上也是在削除朝廷对地方的控制。

因此乾隆只能通过立“典型”来震慑各地督抚和地方官吏群体,希望他们自觉摒弃这种弊习 – “倘督抚等视为泛常,不知实力整顿,一经朕别有访闻,唯伊等是问”。

只能说聪明的皇帝在制度的限制下,不得不选择了一个“笨”办法 -- – 依靠“皇上圣明”,来整肃吏治。虽然有效果但是并不能治本,直到乾隆三十三年的“叫魂案”,皇帝才真正明白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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