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乾隆为何要禁止西方传教士来中国传教?

发布时间:2023-06-16 10:10:37 发布人:hao168

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起始于明末,终于清初,在当时中国有很大的影响力。明朝许多传教士在宫廷任职,南明永历帝为请求教皇派遣援军甚至选择皈依天主教,还写了信给教皇。到了清朝前期,这些传教士依然备受皇帝尊重,顺

天主教在中国的传播起始于明末,终于清初,在当时中国有很大的影响力。明朝许多传教士在宫廷任职,南明永历帝为请求教皇派遣援军甚至选择皈依天主教,还写了信给教皇。到了清朝前期,这些传教士依然备受皇帝尊重,顺治称传教士汤若望为义父,康熙更是为写诗“天门久因初人闭 福路全是圣子通”,来赞美天主教。这些传教士得到了皇帝的支持,在民间广泛的传播着信仰,但最终传教士的传教行为,被雍正所禁止,雍正之后虽然传教士在宫廷内仍然享有很高的待遇,但依旧不能在中国展开传教,直接原因就是发生在明末并延续到清初的“中西礼仪之争” 。

万历十年(1582),意大利耶稣会的两名传教士利玛窦、罗明坚抵达中国,揭开了天主教在中国传播的序幕。万历二十九年(1601),利玛窦抵达北京,一开始自称“西僧”,后发现中国的政治权力掌握在士大夫阶层的手中,只有得到了他们的支持才能让天主教在中国广泛传播,他便改称“西儒”。他主动学习中华文化,并向士大夫阶层介绍西方的天文、地理等技术,让士大夫认可他们的文明,以此与中国人眼中的“西夷”区分。

但是西方的天主教与中国的传统存在着根本性的矛盾:中国的祭祖敬孔是违反天主教教义的行为。利玛窦是当时耶稣会总会长,负责在中国的传教事宜,为了能够传教,他做出了妥协,他解释中国的祖先崇拜是祭祀祖先的一个仪式,并不掺有迷信,他还认为中国古代文献中的“天”和天主教教义的“上帝”是一样的,利玛窦把天主教转化为能够与儒家思想兼容的宗教。这一套理论被当时在中国的传教士所奉行,他们将这一理论称为“利玛窦规矩”。

万历三十八年(1610)利玛窦去世,龙华民接替他的职务,他反对“利玛窦规矩”,主张中国的“天”并不等同于天主教的“上帝”,还规定只能使用用译名来称呼上帝,他的行为引起了耶稣会内的分歧。但耶稣会为了统一立场,于崇祯元年(1628)在江苏嘉定举行会议,决定保留大部分“利玛窦规矩”的内容,仅仅采用龙华民一派的译名。龙华民虽然没有彻底颠覆“利玛窦规矩”,但却拉开了“中西礼仪之争”的序幕。

此时的礼仪之争还是处于耶稣会内部的争斗,但仅仅几年后的崇祯四年(1631),西班牙的天主教派别多明我会介入对华传教事宜,在与耶稣会的传教竞争中处于下风,于是他们指责意大利耶稣会宽容中国信徒祭祖、敬孔,最终引发罗马教廷介入,礼仪之争正式升级。

崇祯十六年(1643),多明我会向教廷提出关于中国信徒的十七个问题来控告耶稣会,顺治二年(1645)教皇英诺森十世发布通谕禁止中国信徒参与祭祖祭孔,(顺治八年1651),耶稣会向教皇申辩,教皇又批准了耶稣会的行为。这表明教廷对这一行为也没有结论。

康熙三十二年(1693)法国传教士阎方在他管辖的福建代牧区下达了禁止发布了教徒实行中国礼仪的命令,这一行为很快在全中国引起争议。康熙四十年(1701),教皇派遣铎罗来华向康熙解释天主教教义,引起康熙愤怒。三年后,教皇克雷芒十一世发出终极禁令,禁止中国教徒参与中国礼仪。康熙四十四年(1707),康熙派遣传教士艾若瑟和中国大臣樊守义出访罗马,却没能改变这一禁令。

康熙自此彻底改变了对天主教的态度,不再支持天主教传教士在中国传教。尽管康熙五十八年(1719)教廷做出一定妥协,派使者嘉乐面见康熙提出了八条宽恕条约,被称为“嘉乐八条”,但康熙却没有改变自己的“览此条约,只可说得西洋等小人如何言得中国之大理。”

后来教皇认为“嘉乐八条”与教义不合,宣布废除。教廷的行为引起雍正严重不满,谕旨:“中国有中国之教,西洋有西洋之教;彼西洋之教,不必行于中国,亦如中国之教,岂能行于西洋?”自此,雍正下令禁止西方传教士在中国传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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