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亲复仇”和“家族械斗”,19世纪的欧洲农村也很凶残

发布时间:2023-06-17 09:14:07 发布人:hao168

所谓“血亲复仇”,指的是古代社会,对个人的伤害(身体或名誉),就是对整个家族的侵害;而报仇行为,不仅针对加害者一人,也包括他的家庭成员——简单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和家族利益息息相关,自己的家族受辱,就

所谓“血亲复仇”,指的是古代社会,对个人的伤害(身体或名誉),就是对整个家族的侵害;而报仇行为,不仅针对加害者一人,也包括他的家庭成员——简单的理解就是,每个人都和家族利益息息相关,自己的家族受辱,就可以去对方家族复仇。

决斗就是一种习俗性的血亲复仇方式

血亲复仇在很多国家地区都出现过,而且是合法的,欧洲也不例外。但是15世纪以后,大多数欧洲国家都严厉禁止血亲复仇,任何人犯罪都要由国家司法机关审理判决才行。不过,这种认识并不准确,因为大多数的欧洲农村地区,直到19世纪末国家法律依然形同虚设。

欧洲农村的特殊性就在于,经历了中世纪上千年的时间,农民们已经习惯了庄园制经济的独立性。在18世纪以前,贵族领主控制着庄园内的一切,农民实际上是庄园主的“私人财产”。所以,一旦农民间发生纠纷,庄园主也必须参与处理。而庄园主处理纠纷的依据,就是领地内的法律。

到了19世纪,大部分的欧洲村庄,依然靠“村规”处理纠纷。农民们自行执法,当地政府很难干涉。在法国的很多地区,一旦有人违反村规,脸上会被涂上蜂蜜,然后粘上羽毛,头戴睡帽,手中拿起一根长木棍,倒骑毛驴在村子里示众——这种“游街示众”非常流行,村民们甚至当成一次小小的“节日”,热闹非凡。

英格兰的农村地区,农民们对待违法者更有意思。《德伯家的苔丝》的作者托马斯·哈代,在1886年创作了小说《卡斯特桥市长》,里面就有一段精彩的描述:黎明时分,村里的年轻人聚集在违法者的家门前,点燃了模拟画像,高声大骂。并且还有人专门演唱为这件事谱写的歌曲,他们大声唱着,吹着号角、摇着铃铛、敲着锅碗瓢盆、学着猫叫……一连几个晚上,这种闹剧都持续着。

当然,这些都是针对并不严重的违反村规行为,以“娱乐性”的方式惩罚违法者。但是如果违法行为严重,那付出的代价就更大了。

欧洲农民

因为流动性不强,19世纪的欧洲农村也是以家族为基本构成单位的。一些诸如偷盗、抢劫、婚姻纠纷等问题,往往会遭到家族的严厉报复。《企鹅欧洲史7:竞逐权力》记载:

“(19世纪末)一旦有人违反了社会习俗,比如退婚、打架、盗窃财产,发生地界或者畜群上的纠纷,哪怕只是侮辱了村内的一位长者,即使是开玩笑,都有可能导致仇人家族杀死肇事者,开始延续几十年的血仇……”

这就是血亲复仇,为了家族的荣誉,双方不断的发生暴力冲突,可以延续数代人。

19世纪的希腊马尼半岛,每个村庄都会修建高大的碉堡,有专人值守,目的就是盯住视野范围内的出现的人,看有没有仇家路过;1821年至1852年,法国科西嘉岛的地方管理部门,记录在案的血亲复仇事件就超过4300起;阿尔巴尼亚的农村地区,还有一套被称为“列克族规”的血仇规则,明确规定了可以为捍卫家族荣誉而杀人……

这一类的记录比比皆是,甚至到了一战时期,还会有血亲复仇的事件出现。

欧洲农村的血亲复仇,直接引发了大量的家族械斗事件。

意大利黑手党

前面提到,欧洲农村也是以大家族为基础的,至少19世纪的时候,农村的亲戚们还习惯于居住在不远的地方。血亲复仇自然成了整个村庄的事情,各村庄之间的械斗常常发生。

因为此类事件频繁,家族之间甚至会达成相关协议。比如在巴尔干半岛的某些地方,认为名誉受损的家族会指定一个家族成员,前去对方家族复仇,如果对方家族也认可自己一方有过错,会允许直接找本人了结此事。

随着战争带来的巨大混乱,农村地区的大家族也意识到,大规模的械斗并没有好处,所以也会协商处理纠纷。家族武装有了新的规则,新的认识。比如意大利的黑手党组织,最初就是意大利农民的一种联盟。他们一个家族或者几个家族联合起来,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处理纠纷。黑手党组织深入欧洲尤其是美国之后,依然是以家族为单位进行发展,到20世纪80年代,美国发展出了26个黑手党家族——这从侧面可以证明,黑手党组织的基础就是家族制,和19世纪欧洲“血亲复仇”习俗关系密切。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那时候的欧洲各国政府,不好好管管农村地区呢?

19世纪伦敦的贫民家庭

19世纪的欧洲,各国政府头疼的事情太多,单单看社会暴力犯罪,城市问题更加严重和迫切。工业革命后的城市化进程加快,大量的无地农民涌入大城市,成为了最底层的工人。

但是并非所有人都能找到工作,也并非所有人都能保住自己的工作。所以,城市的贫民窟里挤满了没有工作的人,他们想要生存下去,只能犯罪。1832年,马克思就在一篇文章中说道:

“(流氓无产阶级)除了一些生计可疑和来历不明的堕落放荡者,除了资产阶级中的败类和冒险分子,就是一些流氓、退伍士兵、释放的刑事犯、脱逃的劳役犯、骗子、卖艺人、流民、扒手、玩魔术的、赌棍、私娼狗腿……一句话,就是被法国人称作流浪游民的那个完全不固定的不得不只身四处漂泊的人群。”

(出自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这是一个极其庞大的城市人群,19世纪中期的伦敦记者亨利·梅休,曾经专门调查了这些穷人的境况,写成了四卷本的《伦敦劳工与伦敦穷人》调查报告,其中就有大量的罪犯访谈。1862年7月17日,英国议会议员休·皮尔金顿在路上遭到了小偷的攻击,他被掐死了,钱财遭劫掠一空——各国政府非常头疼,那些城市中的上层人士不愿意看到城市中罪犯遍地,给司法机关施加了很大的压力。

澳大利亚曾是英国的罪犯流放地

但是,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打击罪犯,就像“开膛手杰克”时代的伦敦,英国警方人手严重不足。监狱里也人满为患,政府不得不将一些罪犯流放到遥远的殖民地……

政府官员每天都要面对城市犯罪问题,完全没有时间、资金和精力去处理农村的罪犯们。尤其是那些偏远山区的农民们,难道专门派出一队警察前去处理纠纷?

所以,19世纪的欧洲农村地区,也充满了血腥暴力,国家法律在这里形同虚设。

这其中的原因也很简单,忙于推动工业化、城市化和海外殖民地的掌权者,完全忽略了对农村地区的管理。

对于当时上层社会的人来说,农民们是无足轻重的,没必要花时间管他们。

大家都在看
Copyright © 2018-2020 郓城中悦电子信息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7024501号-2 技术:ZYY时尚网
鲁ICP备20017431号网址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