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假冒伪劣第一案:嘉庆皇帝吃的人参,将近一半被掺杂使假

发布时间:2023-06-23 09:48:45 发布人:hao168

清朝始祖建州女真,定居在山海关外的辽东,自古以来地广人稀,自然生态保持良好,高山纵横密林广布,蕴藏着极为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清朝崛起过程中,有一种野生植物,曾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建州女真人完成原

清朝始祖建州女真,定居在山海关外的辽东,自古以来地广人稀,自然生态保持良好,高山纵横密林广布,蕴藏着极为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清朝崛起过程中,有一种野生植物,曾经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建州女真人完成原始积累、走向发展壮大的重要资源。

这种野生植物就是人参。关外的高山密林中,气候寒凉,是人参生长的乐土,自明朝初中期以后,人参作为药用价值极高的良药,其价值愈来愈受到关内帝王将相、豪绅富户们追逐的新宠,身价倍增。建州女真的历代首领,意识到了其中蕴含的巨大商机,把大量人参通过边境贸易卖到明朝,从中攫取了丰厚的收入。

清朝入关之后,历代皇帝和皇室成员受到关内贵族阶层的生活风气影响,也开始把人参当成日常必备的养生佳品,每年都消费大量人参。顺治四年(公元1648年)开始,清朝内务府在盛产人参的吉林乌拉城(即如今的吉林省吉林市)设立了“打牲乌拉总管衙门”,专门采集人参、珍珠、蜂蜜、鲟鳇鱼、松子等东北土产,采收人参就是这个机构首屈一指的重要职能。此外,盛京、宁古塔等地每年也都要向清朝皇室进贡数量不等的优质人参。清朝中后期,还设立了“官参局”专办此事。

由于人参的高昂价值,清朝皇帝一直把其定为国家管制专采,严禁民间私自采收。但由于人参需求市场迅速扩大,民间和商人在巨大利润诱惑下,也不顾禁令开始采收人参,《柳边纪略》记载:“走山者日益多,岁不下万余人”。由于连续多年毫无节制的大肆采收,关外的野生人参资源日趋枯竭,药用价值最高的野生老山参已经难得一见。

《盛京参务档案资料》记载,康熙七年,内务府还进贡优质野参515斤,康熙八年是434斤,康熙九年是419斤,产量逐年下滑。到了康熙二十一年,则只能进贡121斤,康熙二十二年,只有109斤。

此后清朝采取了多种手段,在乌苏里一带开辟探寻新的参场,并严厉打击民间私采,实行“歇山轮采”等,但连续百十年竭泽而渔式的疯狂采收造成了严重恶果,野参产量下滑趋势已经不可逆转。但清朝皇帝却掩耳盗铃,仍旧按旧制征收野生人参,终于导致了一起震动清朝的御用贡品人参掺假案。

嘉庆十五年(1820年)二月,东北各地上缴的野参送到京师,内务府验收时,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发生了:当年盛京、吉林、宁古塔三地,合计进贡野参124斤,结果查出其中混杂“秧参”56斤,还有2斤居然被插入铅芯,也就是说将近一半都被人掺杂使假。

其中的“秧参”是什么?所谓“秧参”,就是人工栽培种植的人参。虽然都是人参,但秧参的有效成分含量和效力,与野生参远远无法相提并论。用现代眼光来看,人工栽培的人参同样可以入药,但在古代,用人工栽培的秧参冒充野山参作为贡品献给皇帝,是一种严重的掺杂使假行为,属于大逆不道的欺君之罪。

假冒伪劣都蔓延到皇帝鼻子底下了,这还了得。嘉庆皇帝勃然大怒,下旨内务府彻查此事,震动清朝的“嘉庆秧参案”由此拉开帷幕。自清朝开国以来,敢在皇帝贡品中掺杂使假的绝无仅有,堪称清朝假冒伪劣第一案。

到当年九月,事情终于尘埃落定。案件调查结果表明,造成此事的原因有两点。一是如上所述,关外各地野参资源逐年枯竭,为朝廷承担参务的“刨夫”们,即使踏遍青山,也难以搜求到足够的上乘野参。如果不能按时按量完成任务,他们就会受到严厉责罚,甚至自掏腰包赔补,因此才出现了秧参冒充野参之事。

第二点则让人难以接受。虽然野参数量稀少难觅,但如果不惜代价、不惮烦劳找遍东三省,严格把关,严加督促,凑够皇帝所用的百把斤合格贡品还是可以办到的。问题是办理参务的各级官吏,利欲熏心,大肆收受贿赂,任由劣质秧参冒充野参现象泛滥。他们甚至监守自盗,偷梁换柱,把上等野参截留私卖,谋取私利,转而用劣质秧参冒充贡品野参滥竽充数。

嘉庆皇帝不是个糊涂人,查明案情后,他并未难为吃苦受累的底层“刨夫”,而是重惩了那些监管不力、监守自盗的贪官污吏,吉林将军秀林被赐死,吉林官参局协领青山、萨音保等人被撤职入狱,秧参案就此告一段落。秧参案虽然结束,但此事折射出大清朝的积弊已经深入骨髓,灭亡阴影一步步临近。

参考资料:《清仁宗实录》《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嘉庆朝参务档案选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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