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时期最大的除恶案件“黄膘李三案”是怎么回事?

发布时间:2023-06-24 14:21:26 发布人:hao168

清朝初年,北京有个大恶霸名叫李应试,别名由于在家排行老三,又有一身肥膘,外号“黄膘李三”。李家世代在明朝中央各部当“书办”,崇祯年间李应试也做过这个差事。明亡之际,天下大乱,那些当官的都各自逃命,李应

清朝初年,北京有个大恶霸名叫李应试,别名由于在家排行老三,又有一身肥膘,外号“黄膘李三”。

李家世代在明朝中央各部当“书办”,崇祯年间李应试也做过这个差事。明亡之际,天下大乱,那些当官的都各自逃命,李应试趁无人问事之际将政府的案卷文书全部偷回家中,因为他知道这些文书卷宗以后一定会值钱的。

古代由于受到技术条件的限制,加上法律不完善,许多案件处理都是需要借鉴以前的案例。满清刚入关,这方面没有经验,明朝的案例卷宗又被李三偷回家了,所以刑部那些官员们都很苦恼,很多案件不知道如何处理,如何定性,如何判决。

这个时候,“黄膘李三”出现了。他面见刑部的官员,声称自己是法律方面专家,有着十几年的工作经验,熟悉法律,特别是对判决这一块特别熟悉。刑部试用了他两个月,发现“黄膘李三”果真是无所不精,不所不能,什么样的案件都难不倒他,而且审理起来头头是道,有据可循,就把他当成宝贝,十分倚重。

“黄膘李三”就靠这个,掌握了案件判决定性的权力,他把这个权力当成了摇钱树,从中渔利。案犯的生、死、徒、流,官吏的升、降、奖、惩,钱粮的征、拨、减、免,都由他片言决断。许多人为了减轻处罚,纷纷上门馈送金银,只想他手下留情。李应试的名头越来越响,各部书办都纷纷拜他为师。

李应试大肆收受贿赂,日益骄横,在京城大兴土木,建造豪华住宅,其宅可与王府媲美。而且他家是按朝廷六部的样式建造的,里面公然悬挂“户部”、“刑部”的匾额,当做办公室,哪个部的官员来讨教,就到挂着哪个部的匾额的办公室商谈,仿佛他家就是内阁,就是军机处。

“黄膘李三”为了办事方便,居然伪造的公章,朝廷的重要文件,每每被他暗中改换。他广招耳目,遍置眼线,朝中大臣的一举一动,都瞒不过他。由于他的势力太大,北京城附近的土匪、盗贼都向他进贡,奉他为首领,,又为人催收债务,只要有人出钱什么都敢干。他还仗势,收取北京南城店铺的“保护费”(保护费),敢不给的轻则店铺被砸,重则性命不保。

“黄膘李三”找了兵科给事中李运长做为自己的“保护伞”,两人结拜为兄弟,李三每年贿赂李运长白银万两,李运长则为李三提供保护,北京的老百姓对李三是又怕又恨,可是又无可奈何。

史书记载李三:“交通官吏,打点衙门,包揽不公不法之事,任意兴灭,甚至文武官员多与投刺会饮(投递名帖,一起饮酒),道路侧目,莫敢谁何。”

顺治九年六月,都察院左都御史洪承畴向顺治皇帝举报李应试等人的罪行,顺治帝十分震怒,命御史与顺天府尹联合查办李三一案。由于李三与朝中不少大臣交好,平时钱也没少送,所以三个月过去,案件毫无进展。

顺治帝见此案久攻不下,便换了人选,命郑亲王济尔哈朗督办此案。郑亲王先派人在京城里明察暗访,收集李三等人的罪证,半个月后,将李三、潘文学等人抓捕归案,交刑部审理。李运长一见李三被抓了,连忙走关系,想把他保出来,然而还没等他行动,就被抓获。

刑部开庭审理时,参与会审的高官“皆默无一言,恐李三不死,必受其害”。只有郑亲王一人唱独角戏。济尔哈朗铁面无私,利用半个月,将李三的不法行为查得一清二楚。顺治九年十二月,顺治下诏将李三、潘文学以及“保护伞”的兵科给事中李运长等“巨恶”斩首于菜市口,民众自发燃鞭庆祝,拍手称快。

《清代秘闻录》记载:顺治十年正月十四日,顺治帝召见几位大臣于太和殿,询问众臣:“黄膘李三,一小民耳,廷臣畏惮不敢举发,其何故也?”陈之遴等回奏:“如皇上将其正法,诚善。如果免其死,则讦奏之人必隐受其害,是以畏而不敢言耳。”顺治帝怒斥道:“身为大臣,见此巨恶不以奏闻,乃瞻顾利害,岂忠臣耶!”群臣羞愧不敢多言。

“黄膘李三”被处死后,还查出与李三同流合污的官员30多人。这些官员大多经审理后被革职,清初的官场风气为之一正。

这就是有清初“京师涉黑第一案”之称的“顺治帝枭斩黄膘李三案”,《清世祖实录》等均有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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