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参加校园值班,要尊重家长意愿新京报快评

发布时间:2023-07-14 14:57:34 发布人:hao168

▲某小学校园内,学生们在开展体育活动。图/新华社据央广网综合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称,“河南郑州惠济区绿源实验小学强制家长轮流值班,不能缺岗, 安排的站岗时间段刚好适逢上班点,就变成家长要请假一天 (

▲某小学校园内,学生们在开展体育活动。图/新华社

据央广网综合报道,近日,有网友反映称,“河南郑州惠济区绿源实验小学强制家长轮流值班,不能缺岗, 安排的站岗时间段刚好适逢上班点,就变成家长要请假一天 (假)站岗”。

对此,7月13日,当地教育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学校要求家长执勤这一行为应该是校方组织的,并不是教育局的要求。

这一回复,把安排家长轮流值班一事“推给”了学校,表明与教育局无关。但对于学校安排家长轮流值班一事,教育局显然是有责任去指导学校,并加以规范的。

出于共同加强校园管理目的,家长自发组成义工参加校园值班,但这种自愿服务不能变为“被自愿”,更不能强制所有家长都参加轮流值勤。学校无权强制家长承担他们不愿意,或者没有时间精力来承担的职责。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与服务,都必须基于自愿原则。

据报道,在此之前,当地也曾对此事作出回复称,“孩子们的上学安全是每位家长都很关注的事情,学校安排执勤,也是出于对孩子们负责的考虑。大家轮流站岗,一学期占用您工作的时间是有限的。不仅仅是您孩子就读的学校,其他区的学校也有类似这样的规定,所有的家长如果都不想付出只想享受其他家长的付出而带来的便利,也有违公平吧? ”

当地这一说法也值得商榷。学生安全固然十分重要,但这首先是教育部门、学校、社区应当承担的责任,而不能把这一责任推给学生家长。对于校园安全,学校可以倡议有时间和精力的家长参与维护,而不能作为一项任务摊派给家长,给家长“排班”。

参与学校执勤的家长,可以视为“志愿者”“义工”,很多学校都建有家长“义工制”。这也需要参与家长有志愿者精神,而不能有“为何我当志愿者,你却不当志愿者”的不公平感。也就是说,能不能参与校园值勤,家长和学生都不应该被学校区别对待。

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与服务推进“家校共育”,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办学管理与监督,家长委员会主要参与的事务,包括食堂卫生、校园安全、校服采购等非教育事务。二是以“义工”方式,为学校管理与服务,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包括校园值勤,给学生开设选修课,组织亲子活动等。

但这两种方式,都强调家长自主、自愿原则。如有的家长很热心家委会事务,也有家长一点儿也不关心,这也都是正常的。同样,家长做“义工”,也不是个个都有相应的资源和条件,愿不愿意做,也都要在自主、自愿原则下,取决于家长,不能强其所难。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学校不能根据家长是否参与家委会工作、是否做学校“义工”,区别对待家长及其子女。因为学校相对家长的强势地位,现实里常有这种家长担心被区别对待而“被自愿”的情况,这需要切实纠正。

我国教育部要求幼儿园、中小学成立家委会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每个家长和学生的合法权利,也防止偏见和歧视。学校应该用正确的方式建立家校关系,发挥家长参与学校管理与服务的作用,绝不可把自己的安全责任强行摊派给家长。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 何睿

校对 / 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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