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奇案:消失的新郎

发布时间:2023-07-24 15:55:16 发布人:hao168

文/林岩《清稗类钞》、《星子县志》等史籍记载:大清嘉庆十一年(公元1806年),浙江籍进士郑祖琛出任南康府星子县(今属江西九江)知县,期间发生了一起离奇的人命案。嘉庆十二年(1807年),星子县城东村

文/林岩

《清稗类钞》、《星子县志》等史籍记载:大清嘉庆十一年(公元1806年),浙江籍进士郑祖琛出任南康府星子县(今属江西九江)知县,期间发生了一起离奇的人命案。

嘉庆十二年(1807年),星子县城东村民杨老汉夫妻俩开了一家豆腐坊,膝下有个独子杨某,因为是老来得子,杨老汉夫妻对儿子格外疼爱。

杨某很小的时候,老两口就抱养了童养媳某氏,这女娃打小儿就温柔善良。

杨某和某氏两小无猜,渐渐长大,老两口就为他们举办了婚礼。

洞房之夜,小两口相处融洽。第二天早晨,小两口好久没起床,老两口很纳闷儿,于是就进了房间,忽然发现,新娘子“死了”,检查尸体,发现并没有伤痕。

老两口大为惊恐,却又不知儿子杨某去了哪里,人命关天,老两口马上派人去儿媳娘家报丧。

当时正赶上暑热天气,三天后,新媳妇娘家老爹到了,杨家已经把新媳妇下葬了,杨老汉对亲家说担心尸体腐烂,就葬在了荒野。

新娘子的老爹觉得不可思议,就说杨老汉和儿子杨某同谋害死了自己的女儿,因此藏匿儿子,匆匆下葬儿媳,企图消灭痕迹,随即赶往县衙告状。

县令郑祖琛同仵作一起去开棺验尸,忽然发现棺材里并非新妇,而是一具六七十岁的老年男性的尸体,已然须发皆白,身体背部有非常明显的斧伤痕迹。

郑祖琛大为惊骇,就问杨老汉是咋回事儿,杨老汉也是一脸懵,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郑祖琛又问:“你儿子究竟去了哪里?”

杨老汉说自己真的不知道儿子去了哪里。

郑祖琛于是对杨老汉进行刑讯,杨老汉依旧是说不清个子午卯酉。

郑祖琛只好派人掩埋了棺材,把杨老汉带回县衙。

杨老汉被关押了一个多月后,某一天,衙役忽然报告县令,说杨老汉的儿子杨某前来投案。

郑祖琛立即审讯杨某,杨某说:“新婚当夜,我和妻子开玩笑,给她按摩神谭穴,闹了好半天,妻子一直大笑不止,忽然间就停止笑声,一动不动了,我点燃油灯,发现她已经死了,我因为害怕就逃走了。我在邻县听说父亲被抓起来抵罪,因此赶回来。”

郑祖琛进一步审讯得知,杨某是个剃头匠,平常就给客人按摩穴位,但他不会解穴。

郑祖琛于是就把杨某关押起来,释放了其父杨老汉,随后张贴布告,寻找老年男性死者的亲人,却很长时间没有丝毫线索。

杨老汉回家一个月后,有一次去建昌办事,途经周溪(今属江西永修县周溪镇),远远看见一个少妇在河边洗衣服,逐渐走近,发现这个少妇长得很像是自己的儿媳。

杨老汉越看越像,忍不住喊了儿媳的名字,少妇抬头看到杨老汉的刹那间,杨老汉惊骇不已,说:“你是人还是鬼啊?”

少妇果然是杨老汉的儿媳,她惨然说:“我不是鬼啊!等我们回家再说吧。”

杨老汉于是就和儿媳来到岸边的一间茅屋,老汉问儿媳为何到了这里。

儿媳哭了好一会儿,向公公述说了前因后果,然后说:“今天有幸遇到了公爹,事情已经说清楚了,我愿葬身鱼腹。”

原来,少妇当夜属于假死,仓促之间就下葬了,半夜时分在棺材里醒来,惶恐不已,于是大声呼救,正巧有木工寇氏叔侄二人路过此地,听到呼救声,就掘开坟墓,撬开了棺材,救出了少妇。

少妇年纪不大,加之穿戴着新婚的服饰,被救出后含泪表示感谢,恰如梨花带雨。

老木工的侄子寇某不觉心动,打算带回家去,叔叔不同意,寇某色迷心窍,于是就用斧子砍死了叔叔,而后把尸体葬进墓中,而后胁迫少妇回家了。

寇某强行占有了少妇,对外堂而皇之谎称是自己迎娶的新娘子。

杨老汉得知儿媳的意外遭遇,也忍不住老泪纵横,对儿媳说:“孩子你受苦了,在这儿遭遇折磨,你若不和我一起回去,我儿子就会被冤枉,快点和我一起走吧。”

杨老汉和儿媳刚刚到村子里,寇某追赶上来,想要把妇人抢回去,妇人痛骂道:“我一向软弱才被你强占,今日有我的公爹在,你死到临头了,还敢在此撒野?”

杨老汉和寇某扭打起来,引来村民,众人合力将寇某抓获,送到县衙。

郑县令将寇某判处极刑,杨某被释放,和妻子破镜重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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