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树华:民国初期至抗战前夕 淮安公路的修筑与缓慢发展(文史)

发布时间:2023-07-25 17:30:54 发布人:hao168

中华民国元年(1912)1月至民国十六年(1927)3月,由于军阀混战,连年不休,淮安人民生活无法得到改善。虽然一度倡言发展交通,但都在谋求军事便利,应付战争,争相修路。淮安利用晚清时期驿道、大道和运

中华民国元年(1912)1月至民国十六年(1927)3月,由于军阀混战,连年不休,淮安人民生活无法得到改善。虽然一度倡言发展交通,但都在谋求军事便利,应付战争,争相修路。淮安利用晚清时期驿道、大道和运河堤,用军工整修铺筑低标准土公路。民国十六年(1927)4月至民国二十六年(1937)7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至抗日战争前夕,着重于国道、省道的建设。淮安境内外几条县道,曾几次加固帮宽,乡道在一定程度上也得到修整和伸延,客观上使淮安公路的布局基本具备了雏形。

(一)淮安公路的初创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后,孙中山对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道路建设也十分关注,他认为“道路者,文明之母,财富之脉也”(注1:《江苏公路》第一期第10页1947年1月)。民国1年(1912年)10月20日,孙中山在江阴炮台发表演讲,其中谈到:“中国交通之便利,须从造马路做起,国家文明的起点,全在人民知道修路”(注2:陆丹林《道路全书.论著》1925年版)。

中华民国成立初,淮安境内还是晚清王朝统治时期修筑的旧驿道、大道和利用淮扬运河河堤为基础的低标准的土路,人们相互交流和商业贸易中的物资运输,陆上主要靠肩挑人抬,手推车或畜力车,羊肠小道、弯弯曲曲、高低不平,由于没有专人管理,道路、桥梁年久失修,破损不堪。

民国三年(1914)至民国十四年(1925),在直系军阀吴佩孚部下的淮扬镇守使兼第三师师长马玉仁的控制下,由于军阀混战,只顾争权夺地,不问人民的生活,淮安农业生产连年遭灾歉收,淮安县城工业只有霍氏肥皂厂等几家,以及一些油坊、酱坊、酒坊和手工业制品,商业贸易十分萧条免强经营;明清时期遗留下来的老式街道、桥梁早巳破旧不堪、损坏严重、年久失修、免强维持;通往农村的县乡土路大道,只能够人畜力车通行,坑凹不平,睛天尘土飞扬,雨天泥泞不堪,雪天无法通行。

民国三年(1914),为适应战争和互相往来的需要,当时用军工在原有明清官道的基础上,修筑了清江途经淮安境内的马厂、钦工、宋集至涟水等大道,土路面,宽4米。

民国七年(1918),扬州士绅卢殿虎等人,为发展苏北淮阴、扬州地区工业生产和商业贸易,曾会同沿途士绅商讨,向江苏省政府倡议开展淮扬之间公路客货运输经营,建设瓜(州)至清(江)公路,谋求发展苏北公路交通,后因经费和筑路用地到处受阻,加之修筑公路线长,困难重重,认股者态度消极,方案未能实施。

民国十三年(1924),随着中国革命形势从南到北不断高涨,为改变江北陆路交通梗阻闭塞的状况,是年春,以淮扬道尹护军使为监督,有关各县地方士绅集议筑路办法,谋求修筑公路,决定设江北路政总局于清江浦,由李锡麟代理总局局长兼汽车公司经理,并在淮阴、淮安、涟水、泗阳、高邮、宝应、盐城、阜宁8个县各设路政分局,具体办理公路修筑及经费筹集事宜。随忙(注3:从前指田赋,俗称收钱粮)代征,常年每亩征铜元一枚(盐、阜二县每亩征一分),仅当年就带征筑路经费总额为11万元(注4:指中央币)。有了筑路机构,又有了经费,再加上各地士绅有改变交通闭塞状况的愿望,这为公路建设提供了有利条件。

从民国十三年(1924)至十五年(1926)秋的三年中,先后筑路途经淮安境内清江至涟水公路和清江至宝应公路, 均于民国十五年(1926)9月试行通车。

清涟公路 清江至涟水公路,从清江起,沿废黄河南堤至青龙庵,下大堤进入淮安境内,沿三堤经三家村、马厂、钦工、宋集至涟水县城,全长35公里,该路原为淮扬镇守使调兵工于民国三年(1924),修筑的大道为土路面,路宽仅4米,晴通雨阻,不能通汽车。民国十五年(1926),江北路政总局定为干线,征工改建重修为公路,路宽二丈二尺(约7.3米),两边筑有水沟。

清宝公路 清江至宝应公路,是瓜(州)清(江)公路的一段,自古为陆上通往苏南的要道。全长60公里的土路,堤面宽达7米。其中清江至淮安段为驻军兵工参加修筑,其余路段由淮阴、淮安、宝应3县征工利用运河东堤整修而成,于民国十五年(1926)9月试行通车,后延伸至界首,民国十八年(1929)又延伸筑至高邮。

期间,江北路政总局还修筑了清江经高良涧至蒋坝公路(高良涧、蒋坝时属淮安),土路面,路宽4米,全长80公里,只能供行人和独轮车、畜力车通行。

这个时期所修筑的公路,主要是为军阀战争服务的,虽然修筑的公路里程短、标准低的土路面,缺桥少涵,绝大多数是不能通车的断头路,但使淮安陆路交通闭塞的状况有所改变。

(二)公路管理机构的设置

中华民国成立之初,民国政府并没有专管公路的机构,更无统一法规。筑路方法和管理工作,由地方军政当局自行制定。民国十年(1921),江苏省设立省道局,这是中国地方政府专为管理公路的开始。民国十三年(1924),淮扬道尹和护军史办路政,与地方绅士会商,在清江浦成立江北路政总局,这是淮阴地区最早出现的公路管理机构。

民国十六年(1927)4月1日,南京国民政府成立,政局渐趋稳定。其时废除府道制,改设行省,民国十七年(1928),江苏省政府废原有实业厅成立建设厅,内设公路筹备处,11月改为公路局,各县的实业局和县政府附设的实业科均改为建设局。是年6月7日,江苏省政府第13次政务会议,通过了县建设局规程。同年9月,江苏省建设厅公布了县建设局组织章程,规定公路建设管理统由建设厅负责,并按各县公路建设的任务大小配备公路工程专职技术人员。

民国十六年(1927)10月5日至民国十七年(1928)7月28日,淮阴、淮安、涟水、泗阳、宿迁、宝应各县建设局先后成立。省建设厅确定县建设局分为三个等级,淮安县以及淮阴、涟水、泗阳、宿迁、宝应等6县均为三等局。

民国十七年(1928)2月19日,将原设在淮阴的江北路政总局改为江北公路局,原由17军交通处委任的路政总局局长,在国民革命军撤离淮阴后,建设厅重新派人接收江北公路局重新委任了局长,裁撤各县路政分局,公路修建和管理改由各县建设局会同江北公路局办理。同年11月,江苏省公路局成立,在全省分设五个分局,将原设在淮阴的江北公路局改组为省公路局第二分局,民国十九年(1930)5月26日,江苏省政府发出指令撤销。

民国十九年(1930)4月,江苏省政府决定裁撤各县财政、建设两局,归并给县政府,改局为科。后经省建设厅建议并获批,于当年5月将淮阴建设局归并淮安局,民国二十一年(1932)7月撤销,同年8月,淮阴、淮安、宿迁、宝应4县成立建设事务所。

民国二十二年(1933)1月24日,江苏省政府决定,将原保留的建设局和建设事务所一律裁撤,改为技术员室,并根据各县的赋额(注:为田税和各种捐税的数量)及人口分为一、二、三等。当时淮安、涟水两县属二等室 。

民国二十三年(1934)2月2日,江苏省政府通过决议,恢复各县建设局(科)建制,每年建设经费实收总数在2万元以下的淮阴、淮安、泗阳、宿迁、宝应诸县均不符合设立建设科(局)条件,只在第一科内增加主任科员1人、技术员1至2人,管理建设事项。

(三)制订筑路办法修订规章制度

淮安的道路起初大部分为兵工所筑,江北路政总局成立后,按“修筑省干线添修支线简章”二十六条,其中第十四条“对筑路经费规定由各县按亩摊征,每亩10文,与当年上忙(注:指上半年田税)一次收清,多数代表赞成每亩随忙征铜元一枚,以一忙收足的办法开征筑路经费,这是制定筑路经费征收办法的开始。

为加强公路管理,国民政府成立后,有关部门陆续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全国经委公路管理处和江苏省政府及省建设厅等单位,先后颁布的公路机构组织条例及章程有《江苏省公路征用土地暂行章程》、《江苏省征工筑路暂行条例与实施细则》、《江苏省修筑公路条例》、《江苏省公路工程标准图》、《江苏省公路植树办法及行道树保护奖惩条例》、《江、浙、皖、京、沪五省市公路交通标号志设置保护规则》、《江苏省征工筑路办法章则》等,在当时对公路建设和管理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国民政府从省到县分别设立建设厅、局(科)等,公路、桥梁建设有了统一的管理机构。当时的军、政当局也为内战的军事需要,积极地督造省际联络公路。民国十六年(1927), 撤销原有的实业厅,置建设厅。十七年(1928)11月,建设厅内设改为公路局。其时,淮安县政府内设建设科,掌管公路、桥梁建设等事宜,筑路办法也有了一些改进,由招商招资、包工筑路,改为借助民力征工筑路,既可节约经费,又能迅速施工,达到收效快的目的。

民国十七年(1928)12月,江苏省建设厅根据民国政府交通部拟定建设计划方案,结合江苏省的地理情况,计划修建18条公路,其中通过淮安境内2条、83.7公里;筑成县道、乡道6条180.6公里;修建多座木结构简易桥梁。

(一)国道省道干线公路的修筑

民国十七年(1928)12月,根据国民政府交通部拟定建设计划方案,南京通往全国的8大干线公路中,有国道京鲁干线公路蒋台段和省道镇沭公路子沭段各一条,经过淮安境内。从民国二十二年(1933),公路经过之县征工修建,有的在旧有路基上帮宽,有的是新建路基,但所筑之路均为土路面,线形弯曲、路基狭窄,仅能免强行车。

蒋(坝)台(儿庄)段 国道京鲁干线公路,以首都南京浦口为起点,经六合,穿过安徽省境内天长,进入江苏境内马坝后上洪泽湖大堤,进入淮安县境内蒋坝、周桥、高良涧,淮阴县顺河集、武墩过运河向北,直至山东省的台儿庄,全长318公里,其中:淮安县境就达49公里(此前也称淮蒋路或淮长路)。路基全部在原有旧路的基础上进行了整修,宽度为7-9米。该路桥梁大部分为石台木面结构,涵洞为砖台混凝土板面结构,载重量约8吨。该路段民国十九年(1930)至民国二十三年(1934),由淮阴县政府征工修筑,民国二十五年(1936)春,由在淮阴驻防的国民党26路军,因军事需要又以兵工进行整修。

镇(江)沭(阳)公路子沭段 省道镇沭公路,由当时江苏省政府所在地镇江对岸的六圩起,经扬州、江都、高邮、宝应、淮安、淮阴、泗阳、沭阳止,全长245公里。该路段从宝应县子婴闸起,经过淮安境内黄浦、泾河、平桥、淮安县城和河下、板闸,淮阴向北泗阳、沭阳止,其中淮安境内34.7公里。系民国十四年(1925),由沿线各县分别征工利用运河堤和原有官道修筑的清(江)宝(应)线。民国十七年(1928),也称之为“瓜鱼路”,该路段均为土路面,宽度为7-9米,可通行汽车,民国二十一年(1932),确定此路为省道镇沭支线。

(二)县道乡道公路的修筑

修建县道是为了解决县与县之间和县与乡之间的陆路交通,为经济发展和商业贸易往来的需要,淮安县按照地理条件,也修筑了通往邻县和通过县境内区乡镇的大道,增加了与外界的联系。由于淮安地处苏北中部,位于淮扬运河两岸,明清时期就是苏北经济文化中心,商业贸易比较繁荣,国道省道公路经过县城,水陆交通十分方便。

从民国十七年(1928)至二十五年(1936)期间,当时的淮安境内修筑成的县道有6条,总长180.6公里,即:阜淮路、安东路、东淮路、淮涟路以及废黄河南堤路和徐苏路。以后经过几次修筑,有的是对原有的路基损毁的加以修复,有的则是原有路段的伸延。

阜淮公路 县道阜宁至淮阴公路,由阜宁县城起,经益林、进入淮安县的凤谷村、任桥,苏嘴、茭陵、钦工、丁澄(席桥)、至县城北门与省道镇(江)沭(阳)公路衔接,直达淮阴,全长102.5公里,其中淮安境内42公里。民国二十一年(1932),由淮安县政府征工修筑,土路,路宽7米,可以通汽车,此路建成后由阜宁向东南可直达盐城。

安东公路 乡道淮安至车桥公路,由淮安县城起经闸口、下关、石塘、朱桥至车桥,全长25公里,土路,宽7米,民国二十五年(1936),征工修筑土路,是淮安县城与东南乡联络的要道,当时不能通行汽车。

东淮公路 乡道钦工至苏嘴公路,由钦工经茭陵至苏嘴,全长34.6公里,即淮阴至阜宁公路在淮安境内的淮阜老路路段(其中部分为淮涟路段共线),土路,宽7米。民国二十一年(1932),征工修筑,因缺少桥涵,当时不能通汽车。

淮涟公路 县道淮安至涟水公路,由淮安县城经席桥(丁澄)、钦工、宋集至涟水大桥,全长34公里,土路,宽7米,是淮安、涟水之间的重要陆上通道。民国二十一年(1932),征工修筑,可通行汽车。

南堤公路 县道废黄河南堤公路,沿线淮阴、淮安、涟水3县征集民工3万多人,于民国二十一年(1932)至二十三年(1934),共挖土30多万立方,利用原有废黄河南堤修筑了堤带路,堤顶土路面,宽为7米。南堤路从淮阴县杨庄起,经清江浦北侧进入淮安境内的茶庵(普济禅寺)、老坝、马厂、汤成工、张码、菱陵、季饭棚至朱陈码对岸止,全长60公里,其中淮安县境内37公里。由于土质差,路基不固,且高低不平,车辆行驶困难。

徐淮公路 由涟水县徐集至苏嘴,全长15公里,其中淮安境内8公里,土路,宽7米,民国二十二年(1933),由涟水县政府征工修筑。

(三)桥梁建设缓慢年久失修

民国二十二年(1933),根据江苏省建设厅的部署,淮安县开始修建境内县乡支线公路,同时也整修了一部分旧桥,主要是木结构简易桥,少量砖石结构桥。重点维修的大部分是临时性木结构桥,由于年久失修,绝大多数只有靠老百姓集资投工投劳修建。

这期间,加之政体多变,战事不休,当局根本无暇顾及淮安陆路通道铺筑和桥梁、涵闸修建,有的因战争遭到破坏,有的因常年失修而损毁, 陆路运输的景象十分萧条。 其时,从淮安县城联系境内南北片区乡,主要靠淮车(淮安至车桥)、淮钦(淮安至钦工)两条支线土公路,维持着当时境内东南、东北与淮安县城之间的交通往来,使淮安陆路交通闭塞的状况能有所改变。

运营:文艺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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